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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對歐盟碳稅訴訟失敗 全球航空將遭歐盟“碳稅”

2011年12月22日10:48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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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起訴歐盟征收航空“碳稅”案,於北京時間21日晚間定案。綜合外電報道,歐洲法院作出裁定:歐盟做法既不違反相關國際關稅法,也不違反有關領空開放的協議。由於此案事關全球航空業,這就意味著,從明年起,歐盟可以對所有進出歐洲國家機場的航班征收碳排放稅。多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指出,中國應借鑒美國收集航空公司“碳數據”的做法,做好對歐盟貿易反制的准備。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簡稱“中航協”)副秘書長柴海波向記者表示,中航協已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出台措施,採取“聯合談判”和“貿易反制”兩條腿走路。國家民航局相關人士也向記者透露,多個部門已建立聯席會議機制,並制定出相關方案,一旦方案獲批將適時對外披露。
 
根據歐盟指令,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幾乎所有起飛或降落在歐盟境內的國際空運活動都需要納入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系,不論該運營商是否屬於歐盟成員國。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此前測算,開征第一年,進出歐盟的航空公司將因此增加成本35億歐元,並且這一數字會逐年遞增。
 
美國、俄羅斯、中國等國均對歐盟上述措施表示反對。早在2009年,美國航空運輸協會與美國三大航空公司就在歐洲提出訴訟,認為歐盟碳管制違反《芝加哥公約》、《京都議定書》以及歐美“開放天空”雙邊協定,並強烈反對並取消歐盟單方收取碳排放費的計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國際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楊彩霞則向記者表示,歐盟航空“碳稅”違反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該指令針對所有國家的航空公司,由此將不需要承擔強制減排義務的國家的航空公司納入了強制減排體系﹔該指令未能考慮各國航空公司所處的發展階段,不合理地遏制了處於成長階段的航空公司的發展﹔歐盟以歷史排放水平為基礎分配初始排放權,這實際上使發展中國家承擔了比發達國家更重的減排義務。”楊彩霞說。
 
對於中國而言,上述多位國內民航專家均向記者表示,盡管有《京都議定書“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作為“護盾”,但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中國緊隨美國起訴歐盟,並非易事。一旦歐盟航空“碳稅”於明年起准時開征,中航協預計,中國民航業2012年當年將為此支付約8億元,到2020年將增至30億元,“此間9年累計支出約176億元”。
 
柴海波表示,如今美方敗訴,中方將需要調整訴訟策略。楊彩霞建議,中方起訴可改打“歐盟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牌。環保部政策法規司調研員李靜雲則認為,一旦航空“碳稅”明年起准時開征,中國、美國可以到W T O的法庭提出訴訟。
 
據外媒報道,16日美國交通運輸部通知9家歐盟航企、7家美國航企,要求其提供有關歐洲碳排放體系影響的數據。鄒建軍透露,美國交通部取代航空航天局出面應對,美國國務卿希拉裡、美國交通部長拉胡德還致信多位歐盟委員,敦促后者取消將航空業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的計劃“借鑒美國經驗,中國應對歐盟航空‘碳稅’的層級應從航空公司、中航協,上升到民航局甚至跨部門。”鄒建軍建議。
 
在貿易反制方面,楊彩霞建議,中國可以在境內機場的航班加油量為基礎征收燃油消費稅。為避免對本土航空業造成沖擊,楊彩霞還建議,可以考慮採取對國內航空公司暫緩征收、先征后退等方式。
 
李靜雲介紹,有的國家已擱淺向法國空客公司採購飛機的訂單,俄羅斯威脅說要征收雙倍的越境飛行費。“中國的航空公司也可以聯合發揮航空器貿易市場上的買方力量,減少對歐盟生產的空客系列航空器的採購,向歐盟施壓。”李靜雲說。
 
楊彩霞建議,中國雖然在短期內可以通過啟動國際談判、尋求司法救濟,以及對歐盟成員國征收航空燃油消費稅等手段來應對該指令的實施,但從長遠看,建立國內市場化機制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記者梁嘉琳 閆磊 王玨)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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