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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擬要求互聯網支付賬戶實名制【2】

2012年01月06日10:26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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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執行非易事 假名難查出
 
事實上,業內認為,實名制執行起來並非易事。“填寫假的姓名和身份証號碼,支付機構並不一定能查出來,以前曾出現過類似的情況。”一支付機構人士表示。
 
因此,此次征求意見稿中央行特別要求,客戶在同一支付機構開立的所有支付賬戶須關聯本客戶銀行賬戶,支付賬戶的名稱應與該客戶所關聯的銀行賬戶名稱一致。支付機構應通過有效方式,對支付賬戶所關聯的銀行賬戶信息和客戶身份信息進行核驗。
 
對於個人客戶向在同一支付機構開立的所有支付賬戶月累計充值金額合計小於1000元的,可不關聯銀行賬戶。未關聯銀行賬戶的支付賬戶可用於付款、接受交易退款,但不得用於收款。
 
據了解,目前支付機構核實實名真假有兩個途徑。一是支付賬戶已經關聯銀行賬戶的,可將提交的身份信息與銀行卡賬戶信息匹配,因為銀行卡開戶時已經進行了一次實名開戶,這樣審核起來較為輕鬆。二是將提交的身份信息與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統對接,但由於上公安系統查詢身份信息需要收費,對於企業來說也增加了成本。
 
此外,對於資金流動較大的賬戶,如個人支付賬戶單筆收付金額超過1萬元,個人客戶開立的所有支付賬戶月收付金額累計超過5萬元或資金余額連續10天超過5000元的,支付機構還需留存個人客戶的有效身份証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蘇曼麗)
 
背景
 
去年第三季度互聯網支付規模超6000億
 
近幾年,互聯網支付業務規模擴張迅猛,現已處於第三方支付的主流地位。在已獲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101家企業中,近半數企業獲得互聯網支付牌照。易觀國際的數據顯示,2010年,互聯網支付交易規模佔整個第三方支付市場的份額高達96%。艾瑞咨詢(微博)的統計數據顯示,去年第三季度全國支付行業互聯網支付業務交易規模超過6000億元,這還不包括廣闊的線下支付市場。
 
2011年,央行先后下發兩批第三方支付牌照,並陸續就商業預付卡、客戶備付金等出台監管細則,2011年因此被第三方支付業稱之為“監管年”。但是作為第三方支付領域的主導,關於互聯網支付的監管細則卻遲遲未能正式出台。
 
據業內人士介紹,央行對互聯網支付管理辦法的態度可謂慎之又慎,自2010年下半年起,央行曾多次召集支付企業討論監管辦法,並起草了多個版本的征求意見稿,每個版本都有較大改動。此次正式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屬於較為“溫和”版本。
 
上述人士分析稱,監管層之所以態度謹慎,一方面是由於互聯網支付佔據較大市場份額,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市場規模日益走高的同時,支付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相對於預付卡、銀行卡收單等其他細分領域,互聯網支付安全問題最為復雜,監管政策必須盡可能地從制度層面遏制支付風險。
 
易觀國際分析師張萌表示,相對於此前的版本,央行此次下發的征求意見稿強調業務合規,可操作性有所提升,更貼近於互聯網支付行業發展的現狀。(蘇曼麗)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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