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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減征 為何總量不降反升?

2012年02月22日09:04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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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在四川眉山市地稅局個人所得稅辦理窗口為市民辦理納稅業務。
 
姚永亮攝(新華社發)
 
2011年,中國的稅收收入完成了89720.31億元,超過了2010年全年財政收入的總和。值得注意的是,個稅增幅同比高達25.2%。在去年9月提高個稅起征點的背景下,個稅收入佔比不降反增,引人關注。為此,記者進行了採訪。
 
個稅佔比超過上一年
 
財政部日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稅收總收入比上年增加16509.52億元,同比增長22.6%。在各項稅收中,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6054.09億元,同比增長25.2%。個人所得稅收入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6.7%,高於2010年的6.6%。  
 
財政部公布的稅收收入增長的結構性分析報告還顯示,2011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連續跳過5000億元和6000億元兩個大關,達6054.09億元,中國個人所得稅增收規模也因此首次突破千億元,比2010年增收1216.92億元。 
 
業內人士表示,稅收收入佔中國財政收入近90%。總體看,2011年稅收增速要略低於財政收入增速,這既有經濟形勢的原因,也與結構性減稅有關。
 
個稅收入為何沒減少?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劉小川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首先,中國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提高工資薪金、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的費用減除標准並對稅率結構進行調整,是從2011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對當年的個稅收入影響不是很大。另一個因素是稅務部門採取措施,加強了征收管理。如,建立重點納稅人檔案、公布高收入者名單﹔進一步規范征管,確保了相關個人所得稅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等。此外,城鄉居民的實際收入增加也是重要因素。”
 
從財政部分析報告看,2011年對個人所得稅增長貢獻較大的所得項目有財產轉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其中,財產轉讓所得稅增長幅度最大,同比增長高達79.2%。原因是,隨著資本市場和藝術品市場的發展,個人股權轉讓以及拍賣收入大幅增長,帶動居民財產轉讓所得稅快速增長。另外,房屋轉讓所得稅同比增長也較大,達到31.6%。
 
從2011年9月1日起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在2011年的最后3個月裡,對個人所得稅收入的增長結構產生了明顯的影響:在2011年第四季度,工資薪金所得稅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出現了負增長,同比下降幅度較大,其中,工資薪金所得稅同比下降11.1%,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同比下降10.7%。
 
征稅目的在於縮小貧富差距
 
自去年9月1日提高個稅起征點后,有6000萬民眾因此受益。數據顯示,去年9月至12月實施新稅法后,納稅人數由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相應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約600多億元。
 
有業內人士認為,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做法已獲普遍認同,它不但有利於保護中低收入階層利益,有利於國民收入分配的正向調節,更向公眾傳遞出了未來將更加關注民生的政策信號。從長遠的角度看,提高起征點也將促進消費的真實增長,並能增加內需,對調整經濟增長結構也有利。 
 
劉小川認為,征收個稅的根本目的在於借助稅收的杠杆來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和諧。換句話說,就是讓低收入者少繳或不繳稅,讓高收入者多繳稅。關鍵是個稅征收要深化改革,要通過細化管理,讓人人得到實惠,如,以家庭收入為單位征收﹔各地生活成本不同,繳稅也應有些差異。
 
也有專家提出,應將個稅起征點和物價挂鉤。在目前物價波動相對較大的情況下,個稅起征標准應當實行指數化,讓起征標准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相關聯,按照CPI的升幅來設定個稅起征點的調整幅度。 (本報記者 梁杰)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2年02月22日   第 02 版)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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