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首頁|

 

 

合肥毀容少女之母曾跪求嫌犯 稱對方家長不制止

2012年02月28日10:25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周家:陶某曾多次騷擾恐嚇周某 警方:陶某在網上言論不是本人所發
 
合肥16歲女學生周某被毀容一案備受社會關注。此前施害人陶某父親陶文的一篇網帖,不僅讓周家受到網友的質疑,也讓周家疲於應付媒體的採訪。昨日,周某的小姨李女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強調,不願為周某和陶某是否男女朋友關系而去爭論。合肥公安局昨日表示,犯罪嫌疑人陶某一直羈押在合肥市第一看守所,他在“人人網”上的言論,是他人冒用。
 
文/記者陳慶輝
 
周某父母:
 
討論是否戀愛沒有必要
 
據周某的小姨李女士介紹,周某一直是個乖乖女,平時都很安靜。周某的母親因為隻有一個孩子,對女兒的管教比較嚴格,但父母和周某的關系很融洽。
 
李女士說,實際上周某也曾對她母親說過,學校有個男生追她,周某的母親聽了后表示希望女兒把精力放在學習上,但后來在洗澡的時候,周某的母親發現周某身上有淤青,周某才透露是陶某打的。后來周某害怕了,嚇得在家裡不敢去上學。李女士說,在休學期間,陶某曾經多次來家裡騷擾,在門口縱火,踢報箱。他們實在沒有辦法,就去找陶某的父母要求管好他們的孩子,但他們卻說:“我兒子是管不好的,你們要報警就報吧,我早就不想要他了。”
 
從那時起,周某一家天天過著恐懼的生活,他們不敢去報警,因陶某曾恐嚇周某說:“我曾經搶劫過,不照樣放出來了嗎?”“言下之意就是威脅我們報警沒有用。”李女士強調,“家長不制止,就是不作為,就非常可怕。”
 
在經過被騷擾多次,周家已沒有辦法了。周某的母親接到過陶某的恐嚇電話,還曾跪著祈求陶某不要再來騷擾周某,但都無濟於事。“出事那天,周某放學回家后,我正在家裡做飯,我給周某開門就去做飯了。從周某進入臥室,到我聽到慘叫聲,其間大約4分鐘時間。我覺得,陶某是早有預謀尾隨進入我家的。”李女士告訴記者。
 
對於周某和陶某以前是否為男女朋友關系,周某的父母表示,不願意為這個而糾纏不清,現在討論這個事情沒有必要。江淮律師事務所的鄭繼能律師告訴記者,“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爭論是沒有必要的,這對判決也沒幫助。根據目前的情況看來,根據周某的傷情,鑒於陶某16歲,判決至少會是10年以上,最重的會是死緩。”
 
陶某律師:
 
陶某父母拒絕接受採訪
 
記者在周家採訪時,正好陶某的辯護律師沈律師來到周家。他告訴本報記者,他是專門來到周家替陶某父母真誠道歉的,並表示陶家會對周某的后期治療積極配合。
 
在記者表示想採訪陶文后,沈律師詢問陶文后回應,陶文的精神狀態很差,壓力很大,現在不准備接受媒體採訪。
 
“媽媽,我疼”……
 
昨日,記者來到周某的家看到,周某渾身纏著貼著膏藥,綁著繃帶躺在床上。周某的母親正忙碌著給周某更換膏藥,清洗傷口,“媽媽,我疼……”記者在採訪過程中多次聽到周某的哭喊,周某小姨李女士聽著,流著眼淚對記者說:“你看,周某會經常這樣叫喊,我姐姐、姐夫晚上照看女兒,已經筋疲力盡了。”
 
據了解,周某不僅臉部、頸部燒傷嚴重,胸部和腿部的傷也不輕。事件發生后,周某的臥室已經重新裝修過,並換了家具。李女士對記者說:“之前的臥室已被火燒過,周某怕進這間臥室,我們隻好換了裝修,讓孩子感到舒服一些。”
 
李女士表示,近來媒體不斷的採訪讓他們一家相當疲憊。“現在網上不斷有人說關於孩子負面的東西,我覺得這對孩子不公平。現在孩子需要靜心調養。”
 
專家:恢復原樣不可能
 
南京康美國際整形醫院胡院長帶著幾名專家昨日到周家為周某進行了會診,胡院長表示,周某復原到正常是不可能的,“目前隻能盡量恢復到保持輪廓,盡可能把疤痕縮小,全部移植就不太可能,下顎和頸部能修復就已經了不起了。至於胸部的皮膚如果有多余皮瓣的話,再考慮后續治療。”
 
胡院長表示,疤痕的修復可能需要4個月的時間。“我們現在的方案還不能完全確定,10~20次手術都有可能。”至於手術的費用,胡院長表示,大概需要100萬元左右才能夠做得比較好一些。
 
警方:網上陶某賬號
 
系他人冒用
 
合肥市公安局昨日表示,犯罪嫌疑人陶某自去年9月18日以來,一直羈押在合肥市第一看守所,沒有上網條件和可能。經初步調查,最近登錄“人人網”的陶某賬號顯然系他人冒用,相關部門正在調查。
 
合肥市公安局昨天正式發布通告說明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並說明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已經在去年9月22日根據辦案單位提供的被害人傷情照片和病歷材料,出具了《人體損傷程度初步審查意見書》。9月26日,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檢察院據此批准對犯罪嫌疑人陶某執行逮捕。
 
警方表示,根據周某的治療病歷,其頸部傷情可能需做二次手術,依據法醫鑒定實踐,需在治療終結后(涉及功能障礙的需三至六個月的康復)才能進行傷情鑒定。如果其手術后傷情恢復較快,在公安機關對陶某羈押期限內符合法醫傷情鑒定要求,公安機關將作出全面鑒定結論﹔如需進行二次手術,且手術后傷情恢復情況達不到法醫鑒定要求,將對現已具備傷情鑒定條件的損害部位先行作出鑒定,並據此依法將犯罪嫌疑人陶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責編:鄒雅婷)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