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其他亮點
政府改革 嚴禁領導插手採購招標
摘要:擴大社會主義民主,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全面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尊重和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嚴格依法行政,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粗暴執法、瀆職失職和執法腐敗等行為。
加強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各項長期性、基礎性工作,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嚴格依法設定、實施、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嚴禁領導干部插手政府採購、工程招標、土地礦業權拍賣等經濟活動。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加強行政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堅決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治腐敗分子。
價格改革 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
摘要:穩妥推進電價改革,實施居民階梯電價改革方案,完善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定價機制。逐步理順煤電價格關系。
完善成品油價格改革,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
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和調整各地水資源費征收標准,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開展碳排放和排污權交易試點。加快建立完善生態補償機制。
事業單位改革 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報告摘要:分類指導、分業推進、分級組織、分步實施,深化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