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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嚴格規范國企高管薪酬

2012年03月06日09:05    來源: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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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月5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要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以更大決心和勇氣繼續全面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等各項改革,破解發展難題。
 
財稅體制   推進地方財政公開
 
摘要:完善分稅制,健全轉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穩步推進地方財政預算、決算公開。深化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及國債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消費稅制度。
 
解讀:根據5日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財政預算報告,2012年,我國稅制改革內容達六項,涉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房產稅、城市建設維護稅、環境保護稅。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已經進入視野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等五項稅制改革之外,2012年將推進城市建設維護稅改革。城市建設維護稅,是指國家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繳納的這“三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
 
全國人大代表、東北財經大學黨委書記艾洪德說:“城市維護建設稅改革主要在於賦予其正式的稅收地位,改變其依附於商品稅的狀況,直接以納稅人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為計稅依據,保証為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足夠的資金來源。” 
 
多種所有制經濟   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
 
摘要: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深入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研究推進鐵路、電力等行業改革。完善和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打破壟斷,放寬准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營造各類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環境。
 
解讀: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引導民間投資新36條,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新36條是指2010年出台的《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電信能源基礎設施等行業領域,興辦金融機構,投資商貿流通產業,參與發展文化、教育、體育、醫療和社會福利事業等。
 
去年政府工作報告曾提出,要認真落實新36條。但有關實施細則何時出台?社會普遍關注。今年報告明確回答了這一問題。而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也表示,相關工作正進入“倒計時”,上半年力爭出台實施細則。“這將真正讓優惠政策落地。”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行長楊子強期待,“進一步豐富民間資本的投資手段和渠道,為經濟主體提供更為多元的投資渠道和豐富的金融產品。”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規范國企高管薪酬
 
摘要:抓緊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資制度,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准。創造條件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的全民共享機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嚴格規范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促進機會公平。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保護合法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
 
解讀: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列為重點改革任務之一,並提出,將“抓緊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建議,方案要具體化,包括建立工資談判和協商機制,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實行財政公開等。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保障民生、加快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社會公平和諧的重要措施。”楊子強預計,下一步改革有三大著力點:一是建立健全工資正常增長和制度保障機制﹔二是縮小勞動者之間收入分配差距﹔三是完善收入再分配機制,減輕中低收入者稅負,加大對高收入者稅收調節力度,加大財政對民生領域投入。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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