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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建議頒發華僑華人特別身份証件便利回國

2012年03月11日10:52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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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11日電 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今日上午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致公黨江蘇省副主委,江蘇省政協副秘書長麻建國在會上建議,頒發華僑華人特別身份証件,便利他們回國創業和居住。
 
麻建國表示,5000萬華僑華人是中國的獨特優勢和重要資源。30多年來,海外僑胞和港澳台同胞投資創業的企業約佔中國外資企業的70%,投資額約佔中國實際利用外資總額的60%。
 
他說,隨著華僑華人回國投資創業、工作、居住及探親旅游越來越多,現有的政策法規和措施已不能完全滿足人才、資金、技術等深層次交流需要,主要表現在:
 
一是現有的華僑華人居留審批管理辦法不能滿足華僑華人探親、旅游、訪問、投資、工作等跨國流動的需求。如對持有中國護照的華僑來說,1986年頒布的公民出入境管理辦法僅對回國定居作了規定,但由於華僑在國內沒有戶籍和居民身份証,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都受到了極大限制。
 
二是華僑華人回國創業因資金來源於境外,都被定性為外資企業,申辦程序上要經過更嚴格的審批手續,經營上受到諸多限制。同時,現有的一些投資保護規定在操作中難以兌現,損害華僑華人投資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涉案金額和案件的復雜度呈上升趨勢。
 
三是針對華僑華人的人才服務體系不健全,由於信息渠道較窄,華僑華人對國家政策、產業導向等無法深入了解,難以在更高層次和更深層面上充分發揮才智和能力。
 
為此,麻建國提出如下建議:
 
——頒發華僑華人特別身份証件,便利他們回國創業和居住
 
麻建國建議,借鑒印度“海外印度人公民身份”的做法,頒發海外華人華僑特別身份証件,在創業就業、項目扶持、子女教育、醫療服務、購買住房、出入境程序辦理等方面享受國內公民同等待遇﹔或借鑒《港、澳、台同胞回鄉証》的做法,實施華人華僑回鄉免簽。對於無犯罪記錄的申請人,由本人及在國內的親屬提出申請,並經原戶籍管理部門証明,可領取《華僑華人回鄉証》。
 
他還建議,積極探索,設立和頒發外籍華人居住証件,持該証件可多次進入中國大陸,居住期限不限。海外華人可在經濟上、教育上享受大陸居民的一些權利。
 
——健全投資權益保護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吸引華僑華人回國創業
 
他建議,以中辦、國辦兩辦發文形式出台《關於加強保護華僑華人投資權益工作的意見》,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權威,推動華僑華人投資權益保障相關機制的建設。
 
二是對華僑華人創辦企業的審批制改為適度寬鬆的核准制或注冊制,特別是對華僑華人創辦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企業要簡化手續,降低門檻,並採取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方式享受國家對中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降低其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其回國創業積極性,保障華僑華人知識產權權益,並提供法律培訓和咨詢服務。
 
三是設立國家級華僑華人回國創業基金,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具有豐富經驗與管理才能的華僑華人,允許其申請最低限額的創業投資基金﹔設立華僑金融機構,為華僑華人創辦企業提供抵押擔保和低息貸款等服務。
 
四是在海外設立華僑華人服務機構,對華僑華人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咨詢,為其歸國創業提供服務。
 
五是提供回國創業的華僑華人在子女教育、醫療服務、住房購買等方面的國民待遇,解決其后顧之憂。
 
六是按照“區別對待、特別照顧”的原則,明確華僑參加國內社會保險的時間能合並計算和跨地域合計,享受國民待遇。
 
——完善華僑華人回國發展服務體系,培育有國際視野的人才隊伍
 
麻建國建議,健全華僑華人創業人才和團隊的服務平台,在政策咨詢、項目申報、創業申請、資金籌措、產權認定、財務管理、團隊組建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協助克服“水土不服”等問題。
 
麻建國說,要鼓勵和支持國內企業引進具有高層次技術和管理經驗的華僑華人,為企業走出國門提早儲備應對國際市場和國際環境的高層次人才。
 
他建議,設立“中國國家研究員基金”,重點支持和組建包括華人華僑精英在內的具有國際視野的戰略性研究智囊團隊,跟蹤國際政治經濟形勢,建諍言、獻良策,也通過華人華僑精英宣傳中國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理念和成果。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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