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公眾長時間不知道真相,使‘彭宇案’持續發酵,產生了一些負面影響。”12日,在政協會議分組討論時,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建議,公眾關心的重大案件有關部門應及時公布案件真相。
“從一審到和解經過了近一年,從和解到南京政法委書記公開回應,又用了很長時間。”朱征夫說,雖然當時雙方有約定不對外公開,但在他看來,既然雙方能在法院的調解下達成和解,法院就能勸說雙方公開真相,也應該公開真相。“但是,由於真相長期沒有公布,‘彭宇案’在公眾心中早已經定格為好人被冤枉的典型。人們在這個案件中得到的教訓是,做好人沒好報,是要賠錢的。”(特派記者 李鋼 任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