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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副局長打記者經過還原 官方証實持槍威脅【2】

2012年04月11日09:59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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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豪與郭存根等人簽訂的“賠償協議”。資料圖片
 
“誤傷”之后,被迫寫下保証書
 
在袁虞卿被毆打的同時,郭存根來到了周大增家。
 
“3月27日晚上8點多,郭存根來到我家裡,告訴我袁虞卿出事了。”周大增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我當時還埋怨他,讓他不要三番兩次帶人去採訪孫庄鄉違規建筑的事情。”
 
周大增說,今年1月底,郭存根曾向他提供過這一線索。在兩人調查了解后,牛豪一方通過中間人找到周大增,希望周不要再報道此事。“在和牛豪等人見面吃飯的時候,我把郭存根也帶去了。”周大增說。
 
但郭存根否認自己曾向周大增及其他人提供過該線索。
 
耿某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去漯河採訪的孫庄鄉違規建筑這一線索是郭存根告訴他的,但到現場后發現,“並不像郭存根之前說的那麼嚴重,沒有88套別墅”,於是就返回了。
 
周大增介紹說,因耿某等人被公安機關調查,郭存根找到他,想通過他協調關系放人。但他們沒想到,耿某和朱某離開后,給他們帶路的袁虞卿被攔截並被毆打了。
 
他分析說,牛豪之所以找到自己家,可能是因為他們不知道郭存根的住處,但知道郭存根和自己熟,於是就找到自己家來了。
 
當晚10點多,正在臥室商量的周大增和郭存根聽到有人敲門。“我就問‘誰啊’,然后拄著拐去開門,順便把臥室門帶上了。”周大增說。
 
袁虞卿告訴記者,牛豪等人開車直接把他帶到了周大增家樓下。然后,牛豪帶著4個人架著他上樓,讓他敲門。
 
“周大增問‘誰啊’,我就說‘是我’。周大增就把門開開了。”袁虞卿說。
 
開門后,周大增發現袁虞卿滿臉是血。還沒來得及問是怎麼回事,牛豪等5人便進了屋。
 
“他們讓我坐在一邊,從周大增家拿了一個塑料袋套在我頭上。”袁虞卿說,“他家的那個塑料袋不是透明的,他們怎麼打周大增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隨后,牛豪等人開始問周大增是否知道郭存根的下落。
 
“他們說,隻要說出郭存根的住處,這事兒就和我沒關系﹔如果不說,袁虞卿就是我的‘榜樣’。”周大增回憶說。
 
“我一開始說不知道,他們中就有一個人去廚房拿了一把菜刀,架在我脖子上讓我說。”周大增說,“后來又對我拳打腳踢,一巴掌把我眼鏡給打壞了。”
 
身患殘疾的周大增很快被打倒,但他對牛豪說,“我們報社有嚴格的規定,不能透露舉報人的信息。”
 
見從周大增處得不到有用的信息,牛豪帶來的人中有一人開始在周大增的家中翻找,“看看有什麼証據”。他們很快找到了郭存根的公文包,並從裡面找到了郭存根的証件。
 
“他們很快就在臥室裡找到了郭存根,於是跟我說,‘大增哥,沒你們的事兒了,你們就看熱鬧吧。’”周大增說,“隨后,他們便開始毆打郭存根。”
 
在毆打郭存根的過程中,袁虞卿頭上套著的塑料袋被拿掉,他也看到了郭存根被毆打的情景,“他們輪流上去拳打腳踢,還拿著刀背擊打郭存根的頭部。”
 
“他們邊打邊質問郭存根,為什麼要三番五次地舉報孫庄鄉違規建筑的事。”周大增回憶說。
 
“我看他們打得厲害,怕出人命,於是就站起來制止牛豪。對他說,你牛豪也是房管局副局長,是國家公職人員,應該知道打人是違法的。”周大增說。
 
牛豪等人隨即停止了毆打。牛豪對郭存根說,“今天誤傷了大增哥和這個兄弟,都是因為你。”他讓郭存根跪下,給周大增和袁虞卿磕頭道歉。
 
已經被打得沒有還手之力的郭存根照辦了。牛豪又對周大增等人說,今天打錯了人,但從明天開始還是弟兄。他讓周大增起草一份保証書,同時讓同行的人搜周大增和郭存根的身,把身上的東西都掏了出來,說是避免有偷拍偷錄。
 
對保証書一事,周大增感到有些不解。但牛豪執意讓他寫上“保証今后不再敲詐勒索”、“如果今后工地上再來人採訪,由我們負責找人擺平”等內容。
 
袁虞卿雖然對報道孫庄鄉違規建筑一事不知情,但也被要求在保証書上簽字。
 
“簽完字后,他們要求我們把自己的証件和保証書拿在胸前,拍照‘取証’。”周大增說,“他們離開時,已經是12點多了。”
 
被打者每人拿5萬元賠償金“私了”
 
牛豪等人離去后,袁虞卿立即撥打了110報警。隨后,他被帶到沙北派出所接受調查。
 
3月28日凌晨,郭存根也去報了警。
 
3月28日上午,袁虞卿、周大增和郭存根一起來到沙北派出所報警,辦案人員分別對他們做了筆錄,並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書。
 
袁虞卿告訴記者,他在陳述中明確提到了牛豪持槍威脅他的情況。“筆錄是民警用電腦錄入后,打印出來我簽字的。”袁虞卿說,“我確認上面提到了‘持槍’的情況。”
 
他還告訴記者,他的朋友李某在隨后接受詢問時,也在筆錄上記錄了“持槍”的情況。
 
3月28日下午,3人前往漯河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住院后,周大增的電話就經常響起,不同的中間人打來多個電話,試圖調解此事。其間,周大增還與中間人一起吃飯商量“私了”的事情。
 
在3人中,周大增和郭存根於4月1日先與牛豪一方簽訂了“賠償協議”。“大致內容就是我們去公安局表態,個人不追究牛豪的民事、刑事責任,牛豪給我們每人5萬元補償金。”周大增說。
 
但袁虞卿並未簽署任何“賠償協議”。后來,他在中間人的協調下,去派出所與牛豪達成了諒解。
 
袁虞卿說,“4月5日傍晚,在中間人的調解下,我和牛豪都到了派出所。在辦案民警的見証下,牛豪向我本人道歉,我按照中間人的意思寫了一份‘諒解書’,大意就是‘就我被牛豪毆打一事,因牛豪已對我真誠賠禮道歉,並已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5萬元),我本人請求公安機關從輕處罰牛豪。’”
 
但袁虞卿表示,他目前並沒有拿到補償金,“錢還在中間人手裡,我住院的費用是我自己出的”。此外,對於牛豪“持槍”威脅的情節,他是不會更改相關筆錄的,“這把槍(的存在)是不可否認的。”
 
漯河官方:“持槍威脅”屬實,槍是玩具槍
 
4月10日9時24分,河南省漯河市政府網站刊發題為《關於媒體反映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區分局副局長毆打記者一事最新情況》的公告。
 
公告稱:“據調查,報警人袁虞卿和証人李新村稱被牛豪用槍頂住頭,其他當事人稱未見槍支。涉案人員牛豪供述,當時持玩具槍分別在金山路與淞江路交叉口附近處及西平境內麥地對袁虞卿進行威脅,案發后將該玩具槍放置於家中,目前已被警方扣押提取,公安部門正在對該玩具槍是否涉案進行調查。”
 
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時,牛豪等人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的辦案單位、漯河市公安局沙北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說:3月28日,被打者袁虞卿前來沙北派出所報案時,在筆錄上提到了牛豪在毆打他的時候,有用槍指著其頭部威脅的情節。
 
“3月28日,被害人前來報案后,因提到牛豪等人有‘持槍’的情節,且被害人中有一人系記者,案件具有一定的敏感性,所以,我們當天便抽調了多個辦案中隊的骨干力量,成立專案組,一有情況,隨時碰頭協商。”該負責人說。
 
他還告訴記者,牛豪並非該案件唯一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這起‘非法拘禁’案件不隻涉及一兩個犯罪嫌疑人,另有幾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在加大力度偵破此案。”
 
漯河市政府網站刊發的公告也指出:“4月7日,犯罪嫌疑人牛豪等3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緊張偵查中。”
 
沙北派出所的相關負責人還說,“我們在被害人報案的當天,便對他們做了傷情的司法鑒定。在對牛豪等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后,辦案人員依法對他們進行了訊問。”
 
關於牛豪與部分被害人達成的“賠償協議”,該負責人表示,犯罪嫌疑人已取得被害人諒解的相關証據,可提交檢察機關和法院,作為今后案件裁判的証據。但是,除輕傷害、誹謗、侵佔等刑事自訴案件外,當事人之間關於刑事責任免除的約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記者 來揚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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