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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副局長打記者經過還原 官方証實持槍威脅

2012年04月11日09:59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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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是《人民在線》網站編輯的郭存根給本報提供的圖片顯示,他的頭上和脖子上有傷痕。
 
“房管局副局長持槍打記者”經過還原
 
官方証實牛豪持槍威脅被打者,其他疑點仍在調查
 
“牛豪當時確實拿著槍威脅我,而且不隻我一個人看到了。”
 
4月9日下午,遭到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長牛豪“持槍”威脅的被打者袁虞卿主動聯系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要一五一十、實事求是地還原被打的經過”。
 
另兩名被打者郭存根、周大增也先后致電記者。他們都表示,自己不存在“敲詐勒索”的情況。
 
4月10日上午,漯河市官方公開回應了牛豪等人毆打袁虞卿、周大增、郭存根等人的案件調查進展,稱牛豪“持槍”威脅的情節屬實,但牛豪供述是玩具槍,“公安部門正在對該玩具槍是否涉案進行調查”。
 
至此,關於這起案件中“持槍”的情節,官方已給出初步結論。
 
報警后,車上多出5000元
 
在這起糾紛中,自稱《黨的生活》雜志社工作人員的袁虞卿是3名被打者中與牛豪等人接觸時間最長的人。
 
袁虞卿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3月27日中午,他接到郭存根的電話,說有兩個朋友來漯河採訪,想讓他帶路。那時,他不知道來者何人,也不知道要去採訪何事。
 
“他們一共來了兩個人,一個是《中國經濟時報》的記者耿某,一個是‘中國報道’的朱某。”袁虞卿說,“他們開著一輛鄭州牌照的黑色小汽車。”
 
隨后,袁虞卿帶著兩人開車來到漯河市孫庄鄉的一處在建工地(即本報4月9日報道中提到的“河畔雅墅”——記者注)。“我們在工地上也就待了不到10分鐘。”袁虞卿說,“當時工地上還在蓋樓。”
 
隨后,他們3人又前往距離工地約200米的漯河市同利房地產中介有限公司,因為當時聽說其是“河畔雅墅”的開發商。
 
“耿某他們進去了,我直接上了二樓,沒有和公司的人交談。”袁虞卿說,等他下樓時,耿某他們也談得差不多了,整個過程大約10多分鐘。
 
隨即,他們駕車離開。行駛至建設路某小區附近時,袁虞卿等人乘坐的車被一輛牌號為“豫LN9999”的黑色奧迪車攔下。“車上下來4個人,其中一個是之前在那個中介公司見過的經理劉某。”袁虞卿回憶道。
 
雙方發生了爭執,耿某和朱某遭到圍攻。袁虞卿沒想到會惹出麻煩,於是和其中一名寸頭、微胖的男子(事后得知就是牛豪)說,他是本地人,不清楚耿某等人是來做什麼的,與此事無關。牛豪在查看了袁虞卿的身份証后,沒有打他。
 
其間,袁虞卿等人想打電話報警,但手機被搶下。但隨后有過路群眾報了警,雙方隨后被帶到漯河市順河街派出所接受調查。
 
“報警、出警的情況,順河街派出所都有記錄。”袁虞卿說。
 
在派出所,劉某向警方表示,他們公司遭到了“假記者”的敲詐勒索,但耿某出示了記者証。隨后,警方開始做雙方的工作,調解該糾紛。
 
在調解過程中,出現了一個耐人尋味的插曲——有兩名自稱是沙北派出所刑警隊的警察來到了順河街派出所,說要把耿某等人帶走了解情況。在一番協商之后,耿某等3人被要求坐上沙北派出所的警車,他們開來的車則由劉某等人駕駛。
 
等到3輛車開到沙北派出所時,耿某等人查看自己的車內物品,發現駕駛座附近多出5000元。
 
“耿某就問我,說你知道這個事情不,這個錢是不是你拿的。我說我不知道,我沒拿錢。”袁虞卿回憶道,“然后劉某等人說這5000元是我們敲詐勒索他們公司的。”
 
劉某一方堅稱耿某等人敲詐,耿某一方堅決否認。最后,在警方的調解下,這筆錢被視作“開車的抽煙時人不小心掉下來的”。
 
但袁虞卿對此提出了疑問:“為什麼在順河街派出所調解時,會有沙北派出所的警察介入?為什麼開車離開時,不是由警察開車,而是讓劉某一方開車?”
 
他告訴記者,從沙北派出所過來的兩名警察與牛豪、劉某等人之間舉動來看,雙方比較熟。
 
送人離開,再度被截
 
從沙北派出所離開后,已是傍晚6點。耿某向袁虞卿表示,他和朱某要先回鄭州,不在漯河逗留,並讓袁虞卿找人送他倆上高速公路。
 
“於是,我給我的朋友李某打電話,他的司機開車帶他過來和我們會合。”袁虞卿說,“然后,我坐上我朋友的車。我們的車一路帶著他們從漯河北收費站上了高速公路。”
 
原本以為糾紛就到此為止了,但返程中發生的事兒讓袁虞卿感到情況不妙。
 
“我們把耿某和朱某送上高速路后,就折返往市裡走。車開到北環的時候,又被他們給截下了。”袁虞卿說,“這一次,他們有4輛車,十多個人。”
 
袁虞卿告訴記者,第二次攔截他們的4輛車都沒有挂車牌,“可能是事先就准備好了的”。其中一輛,就是早先挂“豫LN9999”車牌的黑色奧迪車。
 
“持槍”的情節在這一刻上演。
 
“他們的車截住我們后,牛豪從車裡下來,拿著槍先頂住李某的脖子,說‘沒你的事兒,不要多管閑事。’然后,便叫其他人把我架走。”袁虞卿說,“牛豪持槍威脅的事兒不只是我一個人知情,我的朋友李某、李某的司機都可以作証。”
 
袁虞卿隨后被帶上其中一輛銀白色的車,“我們這一車共坐了5個人,我被兩個人架著坐在后排中間,前排還有兩個人”。
 
車隊一直向南,開到位於西平縣境內的一處叫老王坡的地方,牛豪等人將袁虞卿帶到一片麥地上,開始毆打他。
 
在此前廣為流傳的視頻中,袁虞卿向河南電視台“民生大參考”欄目的攝制人員講述,帶頭的一個男子(即牛豪——記者注)用槍指著他的頭部,問究竟是誰向媒體進行的舉報。
 
“我當時就嚇驚了,我好像還聽到了上膛的聲音,我害怕槍走火了,害怕死了。然后牛豪就對著我說:‘要不要一槍打死你?’接著又用槍指著我的腿說‘先在你腿上試試吧?’”袁虞卿說。
 
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被牛豪用槍指頭威脅的情節確實存在,“這一點千真萬確。而且,我敢肯定,那槍不是塑料做的。”
 
“然后,他們十幾個人圍著我,拳打腳踢。我被打倒后,也沒敢再站起來,就坐在地上求饒。”說這話時,袁虞卿一下坐到了地上,給記者演示當時的情景:“有一個還拿出刀,說要挑我的腳筋,我一邊躲,一邊求饒說,‘你們不要挑我的腳筋’。”
 
“他們打一陣停一陣,接著問我是不是我提供的線索,是誰讓我去採訪的。我說不是我提供的線索,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他們就接著打。”袁虞卿回憶說,“后來我被他們打得實在受不了,就說是郭存根讓我去幫忙帶路的。他們說那就好,這事兒跟你沒關系了,就接著問我認不認識郭存根的家。我說不認識,他們就問是否認識周大增。我說認識,他們就讓我起來,帶我去周大增家。”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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