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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案調查莫陷二次危機

2012年04月12日11:13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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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耗時半月調查得出的結論與數小時查証得出的最終結論之間,確實看不到充分的邏輯聯系,也看不到調查過程的正當性,反而不小心露出調查的不嚴謹。
 
連日來,“房管局副局長牛豪持槍毆打記者”事件不斷發酵,相關調查進展引人注目。10日上午,河南省漯河市政府稱牛豪所持槍支是玩具槍,但深夜又急忙改口稱槍支為金屬槍,此番變換引發網友諸多質疑。
 
從持槍毆打採訪違建別墅的記者,到劫持並毆打可能是提供線索的當事人,堂堂政府官員竟如此暴力行事,已涉嫌刑事犯罪。由此,該案的諸多謎團需要徹查,尤其是對牛豪所持槍支是真槍還是假槍,事關案件定性及法律責任輕重,不可不做全面客觀翔實的調查。
 
然而,對於是否持槍及槍支真假問題,當地警方一直閃爍其詞。歷經半月“僵持”后慎重給出的結論,卻又在數小時內突變,如此調查難免令人生疑。按官方解釋,造成調查結論突變的原因,是嫌疑人此前用塑料玩具槍頂替作案用槍。從可能性上分析,或許果真是調查過程中的失真所致,但對於警方在公布結論后數小時內如何查証並重新認定槍支性質的細節,幾乎沒有說明,如此才引起網民質疑。
 
我們或許不該懷疑結論突變的緣由,不過在耗時半月調查得出的結論與數小時查証得出的最終結論之間,確實看不到充分的邏輯聯系,也看不到調查過程的正當性,反而不小心露出調查的不嚴謹。
 
對於官員危機事件的調查,或出於“護短”心理,或害怕“拔出蘿卜帶出泥”,抑或是存在私底下的“游說”,一些調查部門不是為了給公眾真相,而僅僅是為了平息一時的輿情。在這樣的意圖中,調查要麼避重就輕走過場,要麼試探著有選擇地公布真相,其結果不僅無法徹底平息危機,也讓調查本身陷入“二次危機”。
 
欲化解危機,避免“二次危機”,就必須全面徹底地調查並公布真相。本案中違建別墅與牛豪及房管局到底有沒有關系?知情人所透露的牛豪是該項目的股東是否屬實?一個無立項審批建設許可、無規劃用地手續、無預售房屋資格、無安全居住保証的違法項目又是怎麼上馬的?其間有無失職瀆職及賄賂問題?諸如此類一連串的疑問,同樣是調查所不能選擇性失明的。
 
危機處理的3T法則告訴我們,政府部門要以我為主提供情況、盡快提供情況、提供全部情況,唯有如此,才能避免調查陷入“二次危機”,這也正是現代政府應對輿情危機的不二法則。
 
特約評論員傅達林
 
(責任編輯: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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