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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機場建設費廢止 改征民航發展基金【2】

2012年04月17日15:58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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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航空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由清算中心直接征收,並全額上繳中央國庫。
 
第十七條 民航各地區空管局、各機場(集團)應當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民航發展基金相關統計信息報送清算中心。
 
清算中心應認真核對相關信息,確定民航發展基金的征收數額,並於每月15日前向航空公司下達繳款通知書。
 
第十八條 清算中心應以航空公司本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子公司作為繳款通知書的開具對象。國內航線實行代碼共享的航班,以執行航班的航空公司作為繳款通知書的開具對象。
 
民航發展基金在實行代碼共享的航空公司之間的分攤和結算辦法由航空公司自行決定。
 
第十九條 航空公司收到繳款通知書后,應當於每月20日前將民航發展基金繳入財政部為清算中心開設的中央財政匯繳專戶。
 
清算中心收到民航發展基金后,應當按規定向航空公司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
 
第二十條 航空公司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繳納民航發展基金,民航局應當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追繳。
 
第二十一條 民航發展基金繳庫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第103類“非稅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10項“民航發展基金收入”(新增)。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民航發展基金使用應當遵循以收定支、統籌安排、專款專用、注重效益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 民航發展基金使用范圍如下:
 
(一)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機場飛行區、航站區、機場圍界、民航安全、空中交通管制系統、科教、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歸還上述建設項目貸款,安排上述建設項目的前期費用和貸款貼息﹔
 
(二)對貨運航空、支線航空、國際航線、中小型民用運輸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進行補貼﹔
 
(三)民航節能減排,包括支持民航部門及機場、航空企業節能減排新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節能設施或設備更新改造,行業節能減排管理體系建設等﹔
 
(四)通用航空發展,包括支持通用航空企業開展應急救援、農林飛行等作業項目,通航飛行員教育培訓,通航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和設備更新、改造等﹔
 
(五)民航科教、信息等重大科技項目研發和新技術應用﹔
 
(六)加強持續安全能力和適航審定能力建設﹔
 
(七)征管經費、代征手續費以及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四條 財政部在民航發展基金預算中,按不超過基金收入的1%列支征管經費和代征手續費。
 
第二十五條 民航發展基金年終結余結轉下年度安排使用。
 
第二十六條 中央本級安排使用的民航發展基金,由民航局根據民航發展基金的使用范圍、年度征收情況、投資需求和項目前期准備情況,按照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規定,編制民航發展基金支出預算,報財政部審核。財政部將經批准的民航發展基金支出預算納入民航局部門預算予以批復。
 
安排地方單位使用的民航發展基金,經財政部會同民航局審核后,通過中央對地方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預算下達。
 
第二十七條 經財政部正式批復的民航發展基金收支預算不得隨意調整。執行過程中確需調整的,按照政府性基金預算調整程序辦理。
 
第二十八條 民航發展基金資金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民航局應當合理安排基金預算執行進度,確保預算執行均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條 中央本級民航發展基金決算,由民航局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根據年度民航發展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編制,經財政部審核后統一納入民航局部門決算和中央本級政府性基金決算。
 
安排地方單位使用的民航發展基金,其決算編制管理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民航發展基金支出按照支出用途分別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4類69款“民航發展基金支出”(新增)下的項級科目。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 財政部、民航局負責對民航發展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及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對本轄區民航發展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各航空公司及時足額上繳民航發展基金。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地方單位使用的民航發展基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征收、繳納或者截留、擠佔、挪用民航發展基金,以及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的,責令改正,並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民航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民航發展基金征收管理實施細則,報財政部備案。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中涉及航空旅客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相關規定,執行至2015年12月31日。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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