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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亞龍被指控12項罪行172萬 有自首情節或輕判 

2012年04月24日15:21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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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九點,原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謝亞龍、原國足領隊蔚少輝走上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第四、第七審判庭,接受法律的審判。

據央視報道,目前庭審正在繼續進行中。檢方指控謝亞龍涉案金額達172萬元,共12項犯罪事實。但謝亞龍本人對部分指控做出了否認,目前仍在等待法庭認定。

在庭上,檢方稱謝亞龍有自首情節,建議法庭從輕處罰。雖然據之前報道稱,謝亞龍當初是被帶走,至於為何能夠認定有自首情節,仍需要法庭進行認証解釋。

據央視報道稱,謝亞龍在庭審時曾表示:在足壇在進行幕后權錢交易時,相關人員都表達得非常隱晦。謝亞龍稱,所謂的“追求公平的比賽,實際上就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

謝亞龍曾任中國足協副主席、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2009年1月,被調任中體產業公司董事長。2010年9月3日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9月12日,公安部証實謝亞龍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犯罪,經檢察機關批准,已被依法逮捕。

謝亞龍此前供述稱,他在2006年中超聯賽山東魯能主場對陣北京國安的比賽中,他在裁判的選派和執法上伙同南勇給予魯能“照顧”。事后,他收取了魯能俱樂部20萬元賄賂。此后,他又接受了杜伊科維奇經紀人賄賂的5萬元人民幣。他表示,對方曾希望自己能夠“以后多幫助他,多合作”。

目前審理仍在進行當中。

(責編:楊淵、俊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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