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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

2012年05月14日09:44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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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5月13日電  (記者黃慶暢)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
 
人民民主權利得到充分保障。2004年“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寫入我國憲法﹔2010年3月選舉法修改,明確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全國人大代表﹔到2010年底,我國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些都體現了我國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進程。2008年12月,中共中央轉發《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提出60項改革任務,到今年上半年,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基層群眾自治健康發展。黨的十七大報告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重要內容,基層民主自治體系日趨完善。2010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改,確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落到了實處。
 
人民有序政治參與熱情高漲。為進一步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我國確立了以政務公開打造“陽光政府”的思路,2008年頒布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各級人大“開門立法”、政府部門召開公共事務聽証會成為常態,“三公經費”逐步公開,“網絡問政”蓬勃發展,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得以充分保障,人民實現了內容廣泛的當家作主。
 
政府運行快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先后於2003年和2008年集中進行了兩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國務院經過5次清理,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2183項。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建設,讓“民告官”成為現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讓政府逐漸適應在老百姓的監督下工作﹔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給權力戴上了“緊箍咒”。2006年公務員法實施以來,全國有超過24萬人通過競爭上崗走上了領導崗位,目前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已由“試水”階段轉入正式實施階段。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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