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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被開除黨籍

2012年05月29日09:08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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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5月28日電2011年2月以來,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共中央委員、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公司董事長丁羽心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道德敗壞﹔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劉志軍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志軍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給予劉志軍開除的行政處分由監察部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后,另行作出﹔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劉志軍大事記

對7·23動車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1953年1月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學歷,工程師。

197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3年3月,在鐵路系統工作近20年的劉志軍被任命為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

2004年,劉志軍主持完成中國鐵路第五次大提速。

2007年,劉志軍主持中國鐵路實現第六次大提速。

2008年4月28日,由北京開往青島的T195次旅客列車因超速,機后9至17號列車車廂脫軌。事故導致70人死亡,416人受傷。事故發生后,劉志軍指出,全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杜絕嚴重事故的再次發生。

2008年10月,劉志軍要求各單位推進鐵路懲防腐敗體系建設,決不姑息任何腐敗分子。

2009年,劉志軍因4·28鐵路事故被國務院記過處分。

2011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劉志軍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同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其鐵道部部長職務。任命盛光祖為黨組書記、鐵道部部長。

2011年6月,中紀委表示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案件目前仍處調查階段。

2011年7月23日,北京南站開往福州站的D301次動車組列車與前行的杭州站開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動車組列車發生追尾事故,至7月29日已有40人死亡,約200人受傷。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了對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決定: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負主要領導責任,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另案一並處理。

本報記者韓旭據新華網、鐵道部網站整理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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