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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匯集團公布“肋排燙出蛆虫”事件排查結果

2012年05月30日10:33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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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鄭州5月29日電(記者秦亞洲、梁鵬)針對網絡廣泛轉載的《網曝雙匯肋排燙出蛆虫》一事,雙匯集團29日發表聲明稱,此報道系鄭州消費者劉某通過微博發布消息引起的,劉某投訴的該批肋排生產工藝正常,出廠檢驗合格,冷鏈運輸及銷售環節達標,尚不清楚劉某通過微博向雙匯施壓的真實動機。
 
但是,通過微博發布“雙匯肋排燙出蛆虫”消息的劉某稱,自己不認同雙匯集團的聲明,自己不是雙匯集團聲明中的某電視台廣告業務人員,是一家企業從事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員。
 
29日下午,雙匯集團在其官網發布聲明稱,針對《網曝雙匯肋排燙出蛆虫》一事,雙匯集團高度重視,並進行了深入排查,並將排查結果公布如下:消費者劉某於5月27日上午11點零5分,在鄭州市784號雙匯連鎖店購買雙匯肋排0.828公斤,中午12點10分返回連鎖店以肋排生蛆為由,要求店方賠償1500元,如果不給錢就要通過媒體曝光。雙匯店員要求其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遭到拒絕﹔雙匯店員提出由政府質監部門對本產品進行質量檢測,也遭到其拒絕。雙匯店員按照正常的投訴處理流程與其溝通后,未滿足劉某的賠償要求。劉某離店后通過微博向雙匯施壓。
 
雙匯集團的聲明還稱:雙匯工作人員對劉某投訴的該批肋排進行了排查。該批肋排為5月26日生產,生產工藝正常,出廠檢驗合格,冷鏈運輸及銷售環節達標,5月26日16時配送到784號店,5月27日正常銷售,當天有10位消費者購買了同批次同類產品共計6.34公斤。截至目前僅有劉某一人投訴。
 
雙匯集團的聲明還說,抱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雙匯人員通過其隨行朋友了解到該消費者姓劉,並得到了其手機號碼,通過網上搜索得知,劉某系某電視台廣告業務人員。
 
在電話中,雙匯集團副總經理劉金濤告訴記者:“此前,這家電視台的一個欄目曾希望和我們合作費用為50萬元的廣告,我們拒絕了。”
 
雙匯集團的聲明還稱,目前,他們尚不清楚劉某通過微博向雙匯施壓的真實動機,雙匯集團正在對此事做進一步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公布。
 
根據劉金濤提供的手機號碼,記者撥通了投訴者劉某的電話。對方稱自己就是“雙匯肋排燙出蛆虫”消息的發布人。劉先生說:“我不認同雙匯集團發布的聲明,我自己不是電視台廣告業務人員,目前只是一家企業的行政管理人員。網絡上可以檢索到的我是某電視台一個欄目廣告聯系人,是5年前的事情,我的工作早就換了。”
 
劉先生說:“我當時要求雙匯連鎖店賠償我1500元,原因是這樣的:我發現肋排中有蛆虫后,根據中消協的相關規定,就向連鎖店要求賠償500元。當天上午11時,我向連鎖店要求賠償,沒有人搭理我,一直等到下午4時,來了兩個自稱是雙匯集團領導的人,開始和我理論。連續等了5個小時,我很生氣,就要求賠償1000元的精神損失費。雙匯集團說我是報復,這是對我的污蔑。我和雙匯集團沒有任何業務往來。”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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