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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西沙南沙歷來是中國領土 越南舉動違反條約

2012年06月23日08:32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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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22日電 據中央電視台報道,針對21日越南國會通過“越南海洋法”將中國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作為其法律適用范圍的舉動,中國國際問題專家分析指出,西沙和南沙歷來是中國領土,越南這一舉動,不但違反了《聯合國憲章》、《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等國際法律條約,而且違反了中越領導人達成的共識。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副所長阮宗澤表示,早在元朝中國就發現了南海諸島,並對其進行了法律管轄,1958年周恩來總理曾經就我國的領海問題致函越南領導人,越南時任總理范文同復函周恩來總理,承認中國對西沙和南沙擁有主權。1992年,中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再次重申了中國對西沙和南沙的領土主權 。
 
阮宗澤說,現在我們要看對所謂西沙和南沙的其他的一些聲索,它實際上是發生在上個世紀60年代70年代以后。比如越南,它現在對西沙和南沙的所謂的領土訴求是70年代以后的事情,在這之前,中國已經有一系列的手段對西沙和南沙有管控。
 
阮宗澤說,根據聯合國憲章,各國應尊重其他國家的領土與主權完整,顯然,越南嚴重侵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行為與憲章宗旨相悖。
 
阮宗澤指出,它(越南的舉動)實際上也違反了《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公約》、因為根據“陸地屬地原則”,你不能說在你的專屬經濟區域內所有的地方都是你的,實際上中國根據《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公約》的話,還應該根據我們在這個區域所擁有的島嶼再向外擴展我們的領海以及專屬經濟區。
 
2002年,中國和東盟之間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其中的一個核心原則就是在爭議解決之前,各方承諾保持克制,不採取使爭議復雜化和擴大化的行動。阮宗澤表示,越南這種單方面的行動違背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精神。
 
阮宗澤說,包括《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這樣一些原則,實際上中國都表現出了非常大的自我克制,而且是一再地隱忍,那麼現在越南作出了這樣一個動作,顯然是對中國主權的一種挑舋,危害中國的領土完整,中國必須要做出強硬反應。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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