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最高法院”將陳水扁等人機要費案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27日抽簽決定合議庭成員,受命法官為刑庭法官林秋宜。
高院分案庭長葉騰瑞在抽簽前表示,參與本次抽簽的有77股、766張簽牌﹔身體狀況不佳經法官會議認定、請公假、須回避及將退休的法官,則不參與分案。
抽簽前由刑事科人員將簽牌放進盒內並搖晃后,由抽到的高院刑16庭庭長洪光燦抽簽,抽到慎股的林秋宜,審判長為蔡新毅,陪席法官為曾淑華。
葉騰瑞說,林秋宜9月初將調至“司法院”,全案9月6日起由從台北地方法院接手林秋宜股別的法官郭惠玲審理。
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涉機要費、南港、洗錢等案,“最高法院”上月宣判,吳淑珍涉南港案部分,被依圖利罪判9年有期徒刑,駁回陳水扁、吳淑珍涉及洗錢部分。其余案情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