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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30條開學監管令 嚴禁小學考試選拔學生

2012年08月29日09:34    來源:揚子晚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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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網站28日公布的一項通知,從幼兒園到高校在內的各級學校在即將開始的新學年,必須規范辦學准則,嚴格管理工作。
 
這一秋季開學“監管令”共有30條內容。主要內容包括:
 
針對幼兒園,通知要求治理“小學化”傾向,原則是“快樂生活,健康成長”。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挂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不得要求家長統一購買各種幼兒教材、讀物和教輔材料。
 
針對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通知要求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考試、考核、測試選拔學生,禁止舉辦與入學挂鉤的培訓班,堅決制止“奧數”等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與學校錄取相挂鉤的行為,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重點班。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挂鉤的捐資助學款。
 
通知特別強調要治理教輔之亂和違規補課,提出禁止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向學校攤派教輔材料,禁止學校和教師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統一訂購或到指定書店購買任何教輔材料;不得對學生實行有償補課,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堅決糾正和整治個別學校教師課上故意少講,課下有償補課的惡劣做法。
 
針對中等職業教育近年來出現的一些問題,通知提出禁止有償招生、搶拉生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禁止重復招生、重復錄取等不規范招生行為。杜絕虛假注冊、虛報冒領助學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在高等教育階段,通知著重強調要在新生報到現場設立“綠色通道”,嚴格新生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同時,要保持學生食堂飯菜價格穩定,保証一定數量的低價菜和免費湯供應。
 
■其他主要內容還有
 
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各級學校必須設立收費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並公布投訴電話。
 
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管理。會同公安等部門在開學前后開展一次專項治理,找准問題,並切實加以解決。
 
確保每天鍛煉1小時。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不提高課程難度,不趕超教學進度,不擠佔體音美等學科課時。
 
關心教師待遇問題。結合本地實際,改進績效考核辦法。
 
嚴禁借聯合辦學名義在低層次學歷教育學校舉辦高層次學歷教育。
 
新華社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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