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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規規章今起施行 嚴控三公經費規模比例

2012年10月01日09:42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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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嚴格控制三公經費規模比例、國家實行督學制度、制售假藥企業納入“黑名單”…… 《機關事務管理條例》、《教育督導條例》、《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規定(試行)》等一批新法規和部門規章今日起開始正式施行。

嚴格控制“三公”經費規模比例

今日起實施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首個專門規范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行政法規。

《條例》共6章35條,內容包括總則、經費管理、資產管理、服務管理、法律責任以及附則。《條例》制定的目的是加強機關事務管理,規范機關事務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行,降低機關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機關事務管理活動均適用這一條例。

針對經費管理,《條例》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

《條例》特別強調,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制定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計劃,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於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或者因公出國(境)。

《條例》明確了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對採購奢侈品、超標准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等情形的相關責任人,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並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同時,《條例》規定,機關事務管理人員在機關事務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受賄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馮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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