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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路在何方?圓明園流失文物有家難回【6】

2012年10月27日10:37來源:台海網字號:

被劫文物隻能追討,決不能買

通常來說,流失文物回流原屬國,大致有依法追索、國家或民間回購、捐贈交換等方式,其中以追索難度最大。近年來,不時可聽到圓明園國寶回流的消息,大多是在某場拍賣會上花高價購回。如保利數千萬元競拍圓明園12生肖中的牛首、猴首、虎首等。但是,與數以萬計的流失文物相比,這些只是“冰山一角”。

2002年,國家文物局設立“國家重點珍貴文物征集專項經費”,每年撥款5000萬元人民幣,用以購買具有代表性、文物藝術價值極高的珍品。一件北宋書法家米芾的《研山銘》手卷,就花去2999萬元人民幣。事實証明,如果隻憑借高價回購方式追還圓明園文物,這將是一項不堪重負的工程。

隨著中國私人收藏家興起,中國修訂了《文物保護法》,允許私人收藏藝術品,這一藏寶於民的政策,促使了海外文物回流潮流。與此同時,中國第一家以搶救流失海外文物為主的民間機構——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會也於2002年宣告成立,並啟動了 “國寶工程”,希望能夠協助政府,動員社會力量,通過回贈、回購、討還等方式,多渠道促成流失海外的國寶早日回歸。

促進並推動建立國際文化財產維權組織,乃至聯合埃及、希臘、秘魯、柬埔寨等世界流失文物主要受害國,建立“流失文物回歸國家組織”,形成追討流失文物的國際力量與國際氛圍,對圓明園流失文物的追討來說,也是可行之舉。

為更好掌握圓明園流失文物情況,2009年10月18日,圓明園管理處聯合清華大學等單位,共同發起了“尋找流失海外圓明園文物系列活動”,遠赴歐美尋訪圓明園流失海外文物,搜集、整理相關資料。

對於文物追索這一任重道遠的工程,中國圓明園學會的顧問、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生表示:對於那些明火執仗搶的文物,隻能在國際公約的框架底下通過法律、通過正常的渠道去追索,絕對不能買,如果要買了的話,反而變非法為合法。流失的文物也不是一定非得全拿回來,比如有些藝術價值一般的文物,就沒有必要勞民傷財追討,追索的重點在於那些珍貴的文物,或者是被掠奪的文物。因外國博物館不可能把所有掠奪文物歸還中國,謝辰生認為:在國外博物館借展可以,但所有權的回歸什麼時候也不能放棄追索。而近些年來被偷盜、走私流散出去的文物,同樣觸目驚心,一邊在不停地追討,一邊又偷偷地走私,這更需要加強法制懲罰和群眾監督的力度。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面對那些流失在外的文物,痛心傷懷之余,國人也漸漸認識到,多關注當下愈演愈烈的文物走私風潮,似乎更具建設性意義。有些東西,隻有失去后才懂得珍貴,時間,文物,莫不如此。(來源:文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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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鳴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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