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香港警方繼早前因“Foxy分享軟件”泄密重要文件后,再度發生個人信息外泄事件。 |
香港警方繼早前因“Foxy分享軟件”泄密重要文件后,再度發生個人信息外泄事件。一名水警重案組警員10月30日報稱在公車上遺失18本警察記事冊,內含多年案件、執勤及行動記錄,涉及大量個人信息。目前警方已就事件展開調查。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簡稱私隱公署)也對事件表示關注,敦促警方採取措施,保障個人信息安全。
據香港《東方日報》10月31日報道,涉案探員遺失的18本記事冊,包括1本水警重案組近1年的執勤記錄、17本涉案探員的當值記錄,內含多年案件資料、行動記錄等,估計涉及大量個人資料。警方接報立刻派警員到公車沿線各站調查,並搜查每輛公車。但沒有發現有關警察記事冊,也沒有收到乘客撿獲的報告。由於事件涉及案件、資料重大,事態嚴重,警方隨后主動通知私隱專員和有關市民,呼吁撿到記事冊的市民與警方聯系。
香港《明報》的報道稱,警察記事冊是警員執法的正式記錄,詳細記載著警員的執法細節,包括警方行動時間、地點及性質,對疑犯的警戒和拘捕地點、事件、証人資料,以及截查市民所得的個人資料等,更有可能成為呈堂証供,因此極其重要。每一本藍色封面的警察記事冊都有獨立編號,並會寫上持有警員的姓名、所屬分區、何時發出及何時用完。按規定,每名警員一般隻獲發1本記事本,用完后須交回警署,經主管人員檢查、確認記事簿沒有異常或缺頁后,才能領取新冊。用完的記事簿一般存放3年,如屬有用的証據就會分開儲存,其余的存放於警署,隻有負責警員才能接觸。銷毀記事冊前還要經過復檢、核實。
《東方日報》引述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的話說,涉案警員同時持有超過一本記事冊,有3個可能性。一是集體行動時為免資料流失,記事冊交由一人保管﹔其次是執行大案有大量証物需要記錄,一本記事冊不夠使用﹔第三是上法庭時需要查看舊冊,幫助記憶。他強調,警員有責任妥善保管記事冊,一旦遺失,要依程序報失。
過去兩個月來,香港警方爆出多起資料外泄事件,包括使用“foxy分享軟件”外泄210份口供紙、內部便箋及信件﹔遺失屬於79名來自7家幼兒園學生的跨境學童禁區通行証﹔遺失兩本定額罰款交通違規通知書。面對接二連三發生的泄密事件,警方已成立工作小組,研究改善方法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公署已就警方因“foxy分享軟件”泄密重要文件展開正式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