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香港特區政府前發展局長麥齊光、特區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騙房津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后今日開庭,案件押至下月18日。 |
人民網香港11月6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前發展局長麥齊光、特區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騙房津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后今日開庭,案件押至下月18日。
由於辯方律師稱,需時間審閱百多份文件,所以提出押后案件,法官同意將案件押后至下月18日。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候審。
麥齊光上任僅12日即被揭發與曾景文互租單位,涉嫌騙取房屋津貼,其后決定下台。被告麥齊光(62歲)及曾景文(57歲)今早應訊。麥及曾被控串謀欺詐政府等共6項罪名。二人同被控1項串謀詐騙,另外麥被控2項身為政府代理人意圖欺騙政府而使用文件,曾景文則被控3項同類控罪。
控罪書披露,兩人於1985年至1990年間隱瞞在所租用的單位中各有財務權益,以及租約是與對方妻子訂立的事實,向政府申請自行租屋津貼。麥先后於86年及88年兩度使用房津申請書及續房津便箋,租住北角城市花園第9座22樓E室﹔曾景文被控於86年、88年及90年,先后使用3份房津申請書租住樓下單位。二人均訛稱自己在該租用物業中沒有財務權益。(李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