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早前在立法會會議上評論DBC停播事件 圖片來源:香港大公報
人民網11月20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就香港數碼廣播(DBC)於上月十日晚上八時至十月十五日早上七時停止提供任何聲音廣播服務,違反其聲音廣播牌照條款一事,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決定向DBC罰款港幣8萬元。
全停止服務逾四天
根據其牌照,DBC必須每天作24小時廣播,提供七條指定類型的聲音廣播服務頻道。香港通訊局發言人說,數碼廣播由上月10日晚上8時至15日早上7時並無提供任何聲音廣播服務,通訊局認為完全停止服務超過四天屬嚴重違規,有違公眾對善用頻譜的期望。
此外,DBC亦未有交代它曾否為避免停止服務而作出任何努力。通訊局經考慮違規的嚴重程度、性質和持續時間,以及DBC的陳述后,決定向DBC施加罰款港幣80000元,此金額為通訊局向聲音廣播持牌機構第一次施加罰款可作的最高罰款額。
申請更改廣播安排
至於數碼廣播上月21日晚至31日隻播放音樂及重播節目,其后更再度停止服務,公司的臨時接管人月初已向通訊局申請批准更改廣播安排,為期不超過60天,以便臨時接管人解決公司的資金問題,局方已去信要求數碼廣播提交進一步資料及理據,正等待臨時接管人提交完整的答復,再按既定程序考慮申請,有決定后會盡快公布。
(責任編輯:劉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