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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來英探親滯留不歸 女兒提供便利將負法律責任

2012年11月20日09:56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中新網11月19日電 據英國《華商報》報道,日前,英國華人林女士因涉嫌違反移民法,被英國警方逮捕。這是目前為止此類案件中被捕的首位華人。據悉,林女士目前已獲保釋,等待接收警方的進一步調查。

五年前英國華人林女士的父母來英國探親,簽証到期后沒有離境,林父在一家華人食品廠打工,林母則先后在多個華人家庭做保姆。今年9月26日,在一次例行檢查中林女士的父母和另外4位華人被移民局拘捕,經檢查,除林女士的父母簽証過期外,其余四人均是偷渡入境。

警方進一步調查顯示,林父母所居住的房子是由林女士名義租下來讓他們居住。林父作為二房東出租其它房間給他食品廠打工的同鄉。警方發現,林父母是在2011年2月搬入,而那時他們的英國簽証已經過期2年了。很顯然,林女士清楚地了解她父母簽証早已過期,非法滯留英國,而她本人則幫著聯系租屋,為他們提供便利。

按照英國法律,英籍人士或持合法身份的留學生、工簽人士、永居者都可以邀請父母,或其他直系親屬來探親。辦簽証時,邀請人需要承諾給被邀請人提供擔保,這種擔保基本上停留在交通和食宿。被邀請人在英期間違法與邀請人並沒有聯系。但邀請人幫助或參與被邀請人的任何違法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責任編輯:孟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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