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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網絡反腐高效 不利用好或成黨同伐異工具

2012年11月29日08:28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近期多起“網絡反腐”事件成社會熱議話題

反腐專家解析

互聯網反腐熱情如何納入法律程序之中

針對網帖爆料的廣東深圳龍崗街道辦南聯社區干部周偉思坐擁“20億資產”一事,11月27日,龍崗區監察局牽頭區相關部門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就此事展開調查,並暫停了周偉思的職務。

聯合調查小組相關負責人對外公布,已就調查工作進行了相關部署,主要工作內容涉及四個方面:周偉思個人資產情況﹔其擔任社區干部期間對集體資產的處置情況﹔其名下酒樓的經營和運作情況﹔南聯股份合作公司的財務管理情況。

除了案件本身受到關注外,當地官方的反應速度也頗受認可——此時距多家論壇發出該則網帖還不到兩天。

而發生在幾天前的重慶市北碚區區委書記雷政富案,從不雅視頻在互聯網上被曝光到其被免職,也僅僅用了63個小時。

紀檢監察部門在兩個事件的處理中,均以前所未有的極快速反應,廣獲好評。“網絡反腐”的力量也再次被賦予更為樂觀的期許。

“這又一次驗証了,我國互聯網與紀檢監察機關懲治腐敗對接機制的有效性。如此快速的反應,說明我國紀檢監察機關已與互聯網形成高效聯動,互聯網是獨具中國特色反腐敗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但困擾人們的問題同樣存在。“網絡反腐”的未來出路是否就是“網友曝光一起,紀委查處一起”?如何避免不實信息混淆其中造成附加傷害?“網絡反腐”是否能夠成為常態化反腐路徑?這些問題,至今我們仍未能從相關制度建設領域獲得答案。

在“坐擁20億資產”的網帖被廣泛關注后,當事人周偉思向媒體大吐苦水,自稱遭人污蔑。他表示自己早已知道發帖人是誰,是因為之前的一次拆遷工作,一些人和開發商發生了矛盾,轉而針對他發起網絡攻擊。而對於大量的房產,他表示自己在到社區工作前,是開公司做生意的,房子大部分都是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所建。

對於周偉思的辯解,喬新生認為,不能完全否認其可能性。“‘網絡反腐’要是沒有被利用好,很可能就會淪為打擊報復、黨同伐異的工具,這樣的事情已經在很多地方發生過﹔也有人認為,互聯網反腐倡廉具有廣場效應,它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中國腐敗現象。”

“而出路就在於將其內化為一種體制內的反腐制度。”喬新生說,“互聯網在反腐敗的過程中充其量隻能扮演‘線索提供者’的角色,而無法從根本上打擊腐敗分子。正確的做法是,把互聯網絡使用者高漲的反腐敗熱情納入法律程序之中,讓他們積極主動地向反腐敗機構反映問題,然后通過正式立案調查程序,發現並且解決問題。”

他向記者舉了香港廉政公署的例子:“香港幾乎沒有‘網絡反腐’這個概念,有兩個原因,首先是市民更多地能夠通過正常舉報程序來反映問題,如果反映了24小時內沒收到回復,可以投訴﹔另外,如果在網上發表的信息稍有不實,市民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喬新生說:“隻有把互聯網反腐的熱情逐漸地納入到法律程序之中,才可以確保我國反腐倡廉有序推行。”

“反腐倡廉走向制度化、法制化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包括網絡反腐,我們也正在向這個方向努力和進步。”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隻有將“網絡反腐”納入制度程序,才能進一步地去完善相關法律,對它進行規范。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也曾對此發表過看法,他認為針對網絡舉報,紀檢監察部門應該建立相關的機制:“什麼樣的問題,給出什麼樣的機制來組織調查研究,應該把它制度化﹔如果是誣陷,他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兩方面都給予規范,既保護監督人的權益,也對監督人本身發帖行為進行規范。”

事實上,近年來,我國在紀檢監察領域已經建立起了一些針對互聯網舉報的反應機制。比如在處理雷政富案件中,重慶市紀檢監察部門之所以能夠快速反應,是因為近些年來中紀委要求全國各地的紀檢監察機關建立專門的互聯網絡信息搜集反饋系統,正是這套系統讓重慶市紀委搜集到網絡信息后,可以迅速啟動有關反腐敗的預警機制,並且將調查和處理的結果公之於眾。

“但仍有需要完善之處。”喬新生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將現有的舉報系統與互聯網的舉報模式相結合,“一方面進一步將互聯網舉報納入制度體系,另一方面,現有的舉報系統也應借鑒‘網絡反腐’經驗,充分重視舉報信息的特殊性,為當事人匿名舉報建立更加快捷的通道和反應機制。” (記者 范傳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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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馮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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