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主張發射出於和平目的 稱將遵守國際規定
另據報道,朝鮮今年4月在發射“光明星3號”衛星1個月前,曾向國際海事局(IMO)進行過提前通報。
朝鮮宇宙空間技術委員會發言人12月1日發表談話,稱為遵循金正日遺訓,朝鮮將發射靠自己的力量和技術制作的實用衛星。
談話中稱,朝鮮科技工作者深入進行分析今年4月發射衛星時出現的問題、改進衛星和運載火箭安全性和精確度的工作,完成了發射衛星的准備。朝鮮已經設定了安全飛行軌道,以免衛星發射時產生的運載火箭殘骸對周邊國家造成影響。
談話還指出,通過今年4月發射衛星過程,朝鮮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發射和平的科技衛星的透明度,增進了宇宙科學研究和衛星發射領域裡的國際信任。在此次發射衛星時,朝鮮也將圓滿遵守有關國際規定和慣例。
朝鮮一直主張自己並非試驗導彈,而是發射衛星。朝鮮代表今年10月19日出席在第67屆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和平利用宇宙空間”的討論,發表演講時表示,朝鮮為開發宇宙做出努力是一個主權國家行使自主權利,同時作為宇宙條約和《關於登記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公約》的當事國,按照國際法行使合法權利。
朝鮮代表表示,一些國家主張根據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朝鮮不能利用彈道導彈技術進行發射,因此不能發射和平衛星。對此朝鮮認為,在和平利用宇宙空間方面,保障所有的國家行使平等的主權,並普及先進科學技術和互相合作十分重要。他還說,朝鮮堅決反對宇宙軍事化和宇宙技術合作的政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