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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稱將在兩會呼吁引進鞭刑 可分次執行

2013年01月30日13:54    來源:南方新聞網        字號:
摘要: 刑事犯罪高發怎麼辦?如何對犯罪嫌疑人形成長期的威懾力?列席省人代會的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昨日貢獻了一個建議:引進新加坡的“鞭刑”。他表示,還將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提出這一呼吁。

   刑事犯罪高發怎麼辦?如何對犯罪嫌疑人形成長期的威懾力?列席省人代會的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昨日貢獻了一個建議:引進新加坡的“鞭刑”。他表示,還將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提出這一呼吁。

  “根據違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數”

  昨日在省人代會分組討論中,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處長陳偉才指出:“目前全市刑事案件高發的態勢跟全國形勢吻合,比較處於高位。”他認為,要用“嚴刑峻罰”來解決這一問題。

  “新加坡現在有鞭刑,我覺得這個鞭刑好。”陳偉才介紹,新加坡的鞭刑對男不對女,具體就是將受刑男性攤在架子上鞭打臀部,“藤條先泡幾天,拿出來打,由鞭刑師來打”,根據不同的違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數。

  “比方說要懲罰是六鞭,有些接受兩鞭就暈倒了,暈倒沒問題,你再回家,未來半年你再接受另外四鞭,讓他半年裡面隻能疼得難受,老想著那兩鞭就把他暈倒了,接下來四鞭怎麼接受,怎麼去打呢?接下來過了兩個月繼續去打,沒辦法,這輩子是要打完的,如果又暈了,再過半年來(完成剩下的鞭數),永遠給他震懾,讓他不敢去違法。”

  “將在全國兩會呼吁引進鞭刑”

  陳偉才說,中國的刑法雖然嚴厲,對嚴重的暴力犯罪採取死刑,但這只是其中一個方面,不足以讓犯罪嫌疑人形成長期的威懾力,相較之下,鞭刑能起到長期震懾的效果。陳偉才表示,他會在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呼吁中國引進鞭刑。

  聽罷此言,全場爆笑。有代表附議:幾個月太短,干脆延長到幾年內完成這幾鞭,時間拖得更長,會形成更大震懾力。

  陳偉才還給代表們講起一個笑話:新加坡的女孩子以前找對象,就悄悄地看男士有沒有被鞭過,一看就知道(他是犯過事的),但這又發展到另外一個笑話,(就是)后來發現被鞭過的男士“是個好東西,他不敢再犯罪,他見識過”。

  2010年全國“兩會”上,陳偉才在提到手機短信詐騙泛濫的問題時,曾建議全國人大推動實行手機實名制,要求普通用戶到電信部門入戶時,必須出示身份証,提供本人的有效信息,電信部門按用戶真實身份進行入戶登記。

  “無條件”的反對

  歷史倒退 有違法治精神

  @民警心無塵6:真這麼說的?不可!與法治精神、保護人權的要求相悖,懲罰與教育相結合是我國刑罰的原則!

  @西瓜臉哥哥:肉刑是刑罰制度落后的表現……

  @浮沉的兄弟1987:擦,這絕對是餿主意。想回到古代啊……

  @吃丸子不:呵呵,就怕最后不知道都打誰身上了。有事先來兩鞭,看你以后還敢不敢有事。

  瀟洒小不懂:什麼樣的犯人才要用鞭刑?請解釋。假如你被誤認為是小偷被抓了,警察逼供鞭刑,你招嗎?

  @芋頭老參:不要以為新加坡的東西什麼都是好的,對人的尊嚴的踐踏有啥可學的?要是真想那樣,不用舍近求遠了,咱們老祖宗給犯人臉上刺金印的手段是否也應該恢復呢?還全國人大代表呢,連文明和野蠻都區分不了!

  “有條件”的支持

  貪官酷吏 不鞭不行

  @擋不住一片天:好主意!如果一視同仁就可以!幫中國人改改陋習和劣根性。

  @笑如夏葵:贊成引進鞭刑,但僅用於殺人、強奸、搶劫還有貪污腐敗等引起人民公憤的惡性案例,特別是貪污腐敗不鞭不行。

  @作家宋耀輝:中國應該對貪官酷吏使用鞭刑。

  @烹炒煎炸:其實這種做法只是觀念不同而已。他依靠的是行為主義條件反射的原理。這個還能接受。整理:南都記者 劉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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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馮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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