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新加坡移民永久居民隻能遵循以下五條渠道要求:
一、落戶移民政策A:僅針對香港永久居民,少量開放給台灣居民。
二、落戶移民政策B:僅針對新加坡政府急需的高等級專業人才,可先獲得PR,在2年內來新。(幾乎不開放給我國大陸居民)
三、專業技術移民:申請人的學歷和專業須被新加坡政府所接受,並已獲新加坡相應的就業准証。
申請時,移民廳會根據申請人的條件(以下方面)進行分數評估:
在新的月薪水平、公積金記錄、繳稅的記錄﹔
所持的就業准証等級不低於Q1;
在新的時間年限﹔
在新是否有親屬﹔
申請人的專業和學歷。
四、政府儲蓄計劃:申請人在新加坡政府指定銀行存款150萬新幣,可直接獲得PR資格。
五、商業投資計劃:商業投資計劃分為兩類,高科技投資項目和非高科技投資項目。
1、高科技投資移民項目:申請人須經新加坡科技發展局進行項目評估,並有可供使用的項目資金。在此條件下,申請人可先獲得6-12個月(最長24個月)的訪問簽証。項目啟動后,由移民廳發給Q1簽証。申請人獲得Q1后,再申請PR.
2、非高科技投資移民項目:申請人須經新加坡經濟發展局進行項目評估,並有可供使用的項目資金。經核准后,申請人可在工商署依注冊條例獲得公司登記。在此條件下,投資移民人可向移民廳申請Q1簽証。申請人在獲得Q1后,再申請PR.對中國而言,該計劃如非由中國著名大型公司提出申請,獲得Q1的機會極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