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修訂后的新加坡雇用外來人力法令9日起生效,違例者將面對更重的懲罰。
根據修訂后的法令,一些不構成刑事罪的行為定義為“觸犯行政條例”,由外來人力總監處以最高兩萬元罰款。這提高了執法效率,及時對違法行為起到阻嚇作用。
新加坡收緊外勞政策,一些雇主為了引進外勞制造“幽靈員工”或設立“空殼公司”。修訂后的法令增加新條款,有效地處置這些不當行為。
一些刑罰也比以前更嚴厲,例如虛報學歷以取得相關准証的違例者,最高罰款額將從之前的1萬5000元增至兩萬元﹔違例者也可被判長達兩年監禁,之前的最長監禁懲罰是一年。
法令還為一些違例行為加設推斷條文(presumption clause),避免違例者以不知情為借口逃避罪責。
人力部表示,將繼續緊密監察,並對違法的雇主採取行動。人力部也開始對雇用外來人力法令展開第二輪檢討,新一輪檢討將著重改善外勞福利,以及平衡雇主和雇員的權利和責任。
外籍勞工中心主席楊木光8日晚發文告指出,雇用外來人力法令修訂后,不法雇主就更難逃脫對客工的責任,這能讓客工在新加坡得到適當的照顧。例如,即使客工的工作准証過期或取消,雇主也有責任照顧他們,否則將被視為違反工作准証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