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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奶令”咋連米粉都管

2013年03月20日08:24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王大可    字號:
摘要:南京一女子近日因攜4罐奶米粉出境在香港海關被扣,將面對在香港出庭受審及罰款。此事在內地微博上引發熱議。最新消息是,香港海關“深入了解”后才發現,“奶米粉”不受新規限定。

  南京一女子近日因攜4罐奶米粉出境在香港海關被扣,將面對在香港出庭受審及罰款。此事在內地微博上引發熱議。最新消息是,香港海關“深入了解”后才發現,“奶米粉”不受新規限定。一波三折的奶米粉事件,又一次將香港的奶粉限購令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香港海關資料顯示,南京的黃小姐當日離境時攜帶6罐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奶粉,其中4罐為奶米粉。由於奶米粉產品含有奶類成分,其包裝罐與同一品牌的奶粉產品相似,又是供6個月以上幼兒食用,因此執法人員當時判斷這個產品是受規管之列。

  香港海關、食物及衛生局3月18日表示,在“深入了解”並得到供應商提供的資料后知道,有關產品是為嬰幼兒引入固體食物而設,沖調后呈糊狀,所以不受《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規管。

  由於從3月開始香港實施限制赴港游客帶奶粉出境的新措施,黃小姐像很多內地媽媽一樣,記住限帶內容為“兩罐”、“總重不超1.8公斤”、“3歲嬰幼兒以下奶粉”,可她萬萬沒有想到,連帶4罐奶米粉都要被查。

  經常到香港的深圳“奶爸”蘭先生分析,香港這條規定較為繞口,很多人沒注意“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的內容。黃小姐也有她的委屈。香港海關人員告訴她,因買的米粉是奶米粉,有奶的含量,所以加起來是超過限量的。更何況,她在香港購嬰兒奶米粉前,曾向身著海關制服的工作人員詢問可否帶,得到的答復是沒有限制。

  被海關查禁后,黃小姐交了1000元港幣將自己保釋出來並返回南京。隨后她用網名“南覺覺”把自己的經歷在微博上“晒”出來,短短時間內就被轉發2萬多次。

  既然海關已經澄清,或許黃小姐不用再出庭應訊及受罰了。但她對此事處理的整個過程仍然極為不解,比如入關前她就向海關工作人員解釋,已咨詢過,但對方答復:你咨詢的工作人員工號是什麼,有無電話錄音?這些黃小姐都拿不出來,於是她必須接受所有的法律流程:海關錄口供、警局留底、警局報到、開庭。

  “你知道我一個人孤零零地被關在海關的玻璃房子裡多無助嗎?我沒想佔便宜,也不是有意多帶,但你們真的沒跟我說米粉也算奶粉。”黃小姐覺得特別委屈。

  在被海關隔離的時候,她還遭遇了工作人員的冷嘲熱諷:“你媽媽沒有教過你嗎,這些就不要幫人家帶啊,如果是我女兒我肯定跟她說的啊!”黃小姐說:“我當時腦子裡一團亂,誰都知道米粉和奶粉是有區別的呀。”

  香港海關表示,奶米粉事件是一個“特殊個案”,執法部門會作“適當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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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夏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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