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海外網>>海外版發布

收緊送禮宴請規定 暫時不再公款買酒

【海外版】香港廉署也要管管飲酒文化(圖)

2013年06月06日08:23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字號:

摘要:香港廉政公署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6月4日出席立法會“政府賬目委員會”公開聆訊時表示,他翻查記錄才知道,過去一段時間廉署買了那麼多酒,現在已將部門的存酒集中於行政總部。廉署正預備暫時禁止買酒,如要用酒就從存貨裡提取,並要得到廉政專員的批准。

  香港廉政公署外景。

  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廉政公署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6月4日出席立法會“政府賬目委員會”公開聆訊時表示,他翻查記錄才知道,過去一段時間廉署買了那麼多酒,現在已將部門的存酒集中於行政總部。廉署正預備暫時禁止買酒,如要用酒就從存貨裡提取,並要得到廉政專員的批准。他又提出,對於已有的烈酒,計劃等待相關聆訊及調查完結后,交給政府物流服務署(負責特區政府採購等工作)拍賣。

  多次宴請超標被曝光

  香港立法會政府“賬委會”6月4日就廉政公署酬酢開支舉行第4次公開聆訊。廉政公署早前被傳媒披露宴請時用茅台和XO款待客人,遭香港特區審計署點名,批評其對酬酢開支控制不力。審計署對廉署轄下“社區關系處”的審計發現,廉署人員分別以“一餐分兩餐”及“晚餐開支歸宣傳費用”兩招,繞過人均請客標准上限報銷。

  按《廉政公署常規》,除非獲廉政專員額外批准,否則每人包括食物、酒水及小費的晚餐開支不可超過450元(港幣,下同),午餐則為350元。不過,2011年12月的兩場晚宴被審計署報告查出超標違規。兩場“問題飯局”都發生在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任期內。

  於是湯顯明5年任內的“豪飲豪食”糊涂賬遭媒體全面曝光。香港廉政公署文件揭示,廉署於2008年至2012年,多次將“飲宴開支”當“社關處”宣傳費,其中3次人均開支逾千元,最多一次為2008年12月在一家五星級酒店舉行午宴,共350人出席,總開支約35萬元﹔另外,湯顯明任內5年先后買入380瓶酒,其中約70瓶為茅台等名貴烈酒,估計涉及公帑數以十萬元。

  收緊公務酬酢開支

  白韞六在立法會上表示,他上任后沒有察覺部門有飲酒文化。他也在公開聆訊上承認,廉署的有關規定確實存在“灰色地帶”,有欠清晰。

  湯顯明在立法會“賬委會”作供稱,在他任內該署買入大量烈酒,是作接待之用,他承認酬酢次數比以前有了大幅增加,購買烈酒是考慮到接待的對象及習慣。之前,政府賬目委員會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多次傳召湯顯明出席委員會公開聆訊,就審計署的報告回答議員提問。湯顯明在聆訊中回應說,在審計署報告公布前,他並不知道將酒和餐費“分單”報銷是違規操作。

  白韞六表示,審計報告建議廉署收緊對公務酬酢開支的控制,署方完全接納。經過審計署的審核及其后廉署進行的內部檢討,廉署已就公務酬酢發出新指引,收緊了送禮、宴請等有關規定。

  新指引包括,不論酬酢開支記入宣傳費用或酬酢費用,任何公務宴請若超過規定開支上限,必須獲廉政專員特別批准﹔同一活動進行前或后的其他開支項目,如酒類、甜品或小食等,也須計入開支總額,嚴禁分單或將有關開支記入不同項目﹔廉政專員籌辦的公務酬酢會由執行處首長負責批核,確保有效制衡。(本報特約記者 王大可)

分享到:

(責編:夏麗娟)

相關新聞 >

美圖精選 >

國內國際台灣華人視頻論壇

評論 >

圖片 >

視頻 >

國際 >

國內 >

娛樂 >

港澳台 >

文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