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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點有餐飲 滯留有毛毯 服務很貼心

【海外版】看香港如何應對航班延誤(圖)【2】

2013年07月15日08:42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字號:

摘要:航班延誤,乘客打罵,地勤遭殃……這樣的橋段近期在內地機場頻頻上演。據統計,僅國航6月份就因雷雨取消航班達1200架次,7月8日,國航連續取消230架次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的航班達118架次﹔7月9日,首都機場取消航班233架次,延誤1126個航班,延誤率77%。

  及時更新航班信息

  對於各種因素導致的航班延誤,香港機場有一套“人性化”的解決方案,考慮了被延誤乘客的種種可能需求。

  每當有台風或雷雨天氣時,香港同樣有大量航班延誤或取消,電視台、電台等媒體就會及時廣播來自機場的信息,呼吁旅客避免前往機場,並在前往機場前先查閱網頁或向航空公司查詢有關航班情況。這樣做,一來可避免增加機場擁擠,二來也盡量讓人不要白跑。

  香港機場管理局發言人表示,當因為天氣或其他突發事故導致航班延誤,他們會與航空公司及其他在機場營運的政府部門和機構保持緊密溝通,通過網頁、航班資訊顯示系統、廣播等渠道提供最新航班信息。

  對於有特別需要的旅客,調派由機管局辦公室職員組成的旅客關顧組,為滯留在機場的旅客提供餐飲及毛毯等,並會向旅客提供資訊,幫助他們聯絡航空公司、使館、入境處等。

  香港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香港機場的優質服務是長年累月的經驗積累和完善。香港社會注重服務質量、重視服務標准,有事故出現時,無論政府、私營機構,一般不會有愛搭不理的怠慢態度。

  打砸公物傷人都違法

  那麼航班延誤,消費者究竟該怎麼辦?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趙雲表示,香港的航空公司受國際公約和本地《航空運輸條例》約束,根據條例,一旦出現延誤情況,乘客有知情權,應盡速獲知航班延誤及新安排時間表。承運人應當按旅客需要做出安排,包括提供飲食和住宿,根據產生延誤的原因,承運人應當承擔不同比例的費用。

  2009年香港消委會收到航班延誤投訴30宗,2010年21宗,而民航處收到的類似投訴2009年至2011年僅有4宗。

  旅客雖然可以向消委會和民航處投訴,但最終都要和航空公司打交道,而想要根據這些條約索償並不容易。謝偉俊表示,以目前的國際條例而言,如果不能証明航空公司有明顯“疏忽”導致延誤,勝訴空間並不大。也就是說,在航空公司沒有故意或嚴重疏忽的情況下,乘客很難獲得賠償。

  作為一名律師,謝偉俊提醒乘客,即使投訴困難、交涉麻煩,乘客也不應在機場、機艙內“動手”維權。機場是公共場所,打砸公物及傷人行為,警方可按法律拘捕乘客。即便是在機艙內,也有《航空保安條例》管轄,切勿以身試法。(本報記者 葛瑜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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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夏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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