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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骗婚”背后的社会因素

2012年07月19日11:43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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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夷
 
面对罗洪玲的悲剧,除了谴责骗婚者,我们也要呼唤整个社会对于同性恋者的更大宽容,既宽容对待他们同性恋身份,也宽容对待他们的性取向
 
6月15日凌晨,成都某高校女教师、刚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罗洪玲坠楼身亡,警方已排除为刑事案件。据悉,罗洪玲疑因同性恋丈夫程某骗婚而轻生,“我丈夫是一个gay,从头到尾,都在骗我”。而程某道歉称,“骗婚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自己”。(中新网 7月18日)
 
罗洪玲的不幸遭遇,无疑令人扼腕痛惜。既痛惜于她的不幸被骗婚,更痛惜于她悲剧性的英年早逝――骗婚可以揭穿、婚姻亦可重来,只有一次的宝贵生命,岂忍如此轻掷!
 
毫无疑问,对于这一不幸悲剧,罗洪玲的同性恋丈夫难辞其咎――明知自己是同性恋者,却刻意隐瞒伪装,仅仅“为了掩盖自己(同性恋身份)”,便将无辜的罗洪玲诓骗进入根本无性无爱的婚姻虚壳,既害人,亦害己。
 
不过,如果我们能不拘泥于上述具体事件情节,认真回味这句辩白――“骗婚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自己”,又不得不承认,程某之选择“骗婚”,即使不惜“骗婚”,也要竭力“掩盖自己”,在现实的同性恋人群中,并非个别。
 
据此前专业网站发布的一份《中国同性恋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80%的同性恋会找异性结婚”。而大量同性恋者之所以会违背自身性取向“找异性结婚”,“掩盖自己”正是一个基本动因。《报告》显示,在同性恋人群中,“50.2%的人不会对任何人表明自己是同性恋”,而只有“8.5%的人表示不会介意,可以对所有人说”。
 
进一步,绝大多数同性恋者之所以竭力“掩盖自己”乃至不惜“找异性结婚”,其身份所带来的无处不在的巨大社会压力和身份歧视,显然又是一个众所皆知的背景。这种歧视,甚至即便是在一些社会精英身上,也常常有强烈而明显的表现。比如,此前曾有演艺界明星表示“同性恋都是犯罪”。而最近,针对新版汉语词典为何没将作同性恋者使用的“同志”一词收录,编撰者的回应竟是“不想提倡这些东西,不想聚焦这些东西”。
 
而前述《报告》也显示,26%的同性恋者认为最大压力“来自于他人的异样眼光”,只有12.3%“觉得没有压力”。而来自非同性恋的普通人群的调查也显示,“41%的人认为同性恋是心理扭曲”。“52.9%的家长绝不允许孩子是同性恋”,只有15.4%的家长会“表示理解和支持”。28.5%的人表示“介意”与同性恋者同事合作,“5.9%的表示绝对不合作,有多远躲多远”。
 
所以,面对罗洪玲的悲剧,除了谴责骗婚者,我们也要呼唤整个社会对于同性恋者的更大宽容,既宽容对待他们同性恋身份,也宽容对待他们的性取向,应充分自觉意识到,同性恋既不是一种生理心理疾病,也不是一种道德品质变态,更不是一种犯罪,而不过是一种异于常人的特殊性取向而已。来源:青年时报
 
(责任编辑:邹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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