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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报庸政型案例 一批"糊涂官""混事官"被问责

2012年09月14日15:39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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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助理应该发放的社会保障金,不能按时发放;派出所领导凭想当然,被骗签假户口……今天,省纪委通报了一批“庸懒散贪”问题典型案例中有关“庸政”的案件。

份内的活干不好

把农村低保存折当人情,应该上报的情况,没有及时上报……近日,屯昌县南吕镇民政助理陈某,因不认真履职,被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

陈某在任期间,擅自改变保障对象,将本应取消的南吕镇五保户庞德某名下农村低保存折当人情,交给同学庞天某领取,致使庞天某冒领庞德某名下农村低保金3414元。

此外,陈某未及时将已转为五保供养的庞德某的农村低保待遇上报县民政局核销,而是擅自将庞德某的农村低保金存折扣押在自己手中,造成庞德某名下农村低保金420元滞留在南吕镇民政专户中。

更为严重的是,陈某该管的事管不好。他既没有及时将屯昌县民政局下拨的各类社会保障资金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造成12万多元社保金滞留在南吕镇民政专户;也没有及时将自己掌握的信息上报给屯昌县民政局,致使南吕镇14名农村低保对象转为农村五保供养后,重复领取农村低保金,造成政府多支付社会保障金3.2万多元。

今年7月2日,屯昌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陈某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该管的事不去管

2011年8月初,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甘什上村谭某三兄弟在未补齐材料、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各自原有的旧房拆除,在原地上超标建起3栋楼房。

李某是三道镇司法所所长,在驻甘什上村期间,明知谭某三兄弟违规建房,但不汇报,不制止,导致谭某三兄弟的三栋楼房顺利建成三层框架结构,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李某应负重要领导责任。

今年3月,经保亭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

把关不严被钻空子

对于基层公安派出所来说,人熟、地熟、情况熟是最基本的要求。然而,万宁市公安局环城派出所原所长曾某在其位不谋其政,原指导员陈某情况不熟,且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致使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最终双双被处理。

曾某在任期间,将其个人公务印章长时间交给本派出所内勤欧某管理、使用,代表所长签名行使审批权,致使该派出所辖区内的益民村委会6个虚假户口蒙混过关。之后,益民村委会利用虚假户口骗取五保金和低保金。对此,万宁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曾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无独有偶,陈某于2006年6月,仅凭万城镇政府民政助理黄某出具的一张《益民村五保户名单》,便批准该村上报的五保户补办户口登记,致使4个虚假户口蒙混过关。这种不深入实际调查了解、仅凭想当然的工作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庸政”行为。对此,万宁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不该办的事糊涂办

在审核职工建房用地时没有认真审核,把关不严,省农垦总局东兴农场国土与林业资源管理科科长陈某受到党纪处分。

陈某在负责审核职工建房用地时,对东兴农场建筑公司职工林某、界内队职工周某已申请建房用地的情况下、第二次重复申请建房用地,把关不严,稀里糊涂地批准了林某、周某的申请。

经查,林某于2010年2月3日、2011年7月6日,两次申请在礼兴路段建房,分别占地135平方米、80多平方米。周某则分别于2010年6月23日,2011年6月10日,申请在茶厂路段、礼兴小区建房,分别占地148多平方米、120平方米。

农垦第六派驻纪检监察审计组在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中,对陈某工作失职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今年7月4日,经国营东兴农场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某党内警告处分。(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刘刚)  

(责任编辑: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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