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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自治区10年投入312亿发展民政事业

杨英春

2012年09月20日08:38    来源:新疆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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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10年来,中央和自治区不断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累计投入312.61亿元发展民政事业,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据了解,在救灾方面,10年里共下拨各类救灾资金31.2亿元,救助受灾群众1996.3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63.6万人次,灾后恢复重建房屋41万间,受灾群众的生活得到及时救助。

在社会救助方面,城乡社会救助资金投入逐年增长,从2003年的3.99亿元增长到2011年底的42.07亿元,资金增幅达到954.4%;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区88.75万户,218.7万城乡困难群众享受低保待遇;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较2003年增长293.3%,农村低保对象月平均补助水平较2007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增长391.3%。

在社会福利方面,“十一五”以来,共投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31亿元,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较2006年增长2.5倍;对孤儿和80岁以上老人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由330元提高到900元,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600元;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免费体检制度, 27.83万80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津贴和免费体检 ;残疾人专项福利项目开展得有声有色,近年来开展了“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富康工程”和“西部疝气项目”,有力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十一五”以来,中央和自治区投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21.69亿元,建设各类民政项目1549个,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36%和65%,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14.4万余块地名标志遍布城乡,地名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系统全面启用。在优抚安置方面,10年8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和和生活补助标准,10次提高回乡务农抗日老战士和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3.2万余名各类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

(责编: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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