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首页|

 

 

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拓展至34个国家地区

2012年09月26日17:46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间
  • 分享
  • 推荐
  • 字号

     新疆是我国向西开放的前沿,是联系中亚、西亚、南亚及欧洲的桥头堡,积极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有利于在全球金融危机下密切和巩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联系,促进贸易便利化,降低企业汇率成本,规避风险。截至8月末,新疆已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巴基斯坦、格鲁吉亚等34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量超过318亿元,有力促进了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

(责编:邹雅婷)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
  • 推荐
  • 字号
浏览过此新闻的网友还阅读了以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