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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试行三类教师专业标准 保护幼儿孩子安全为重任

2012年09月27日10:50    来源:新疆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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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公布试行版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三类教师的专业标准。三个标准均要求教师将保护幼儿和孩子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据悉,三类教师标准包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这三套标准是我国首次出台全面详细规范教师专业标准。

正式公布的三大标准中,均将学生生命安全放在了特别重要的位置。幼儿教师在专业能力方面,要求幼师有效地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小学教师要了解小学生安全防护的知识,掌握针对小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侵犯与伤害行为的预防与应对方法;中学教师,则要求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教育部要求,各地以《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3套标准定位为国家对幼儿园及中小学合格教师的专业基本要求,将作为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责编:邹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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