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经常引用两份文件作为依据,来证明中国未把这些岛屿视为中国领土。第一份文件是中国驻长崎领事在1920年5月20日的感谢状,其中把这些岛屿列为“大日本帝国”的范围内。
实际上,两岸都不否认钓鱼岛,连同台湾全岛,在当时皆受到日本的殖民统治。但根据二战后的协议,日本应归还自中国窃取的领土,并且恢复这些领土在1895年之前的法律地位。
第二个依据是1958年的中国地图,上面把钓鱼岛排除在中国领土之外。但日本政府只展示了地图部分,却未提及版权页的重要说明:“中国部分国界线,根据抗日战争前申报地图绘制。”
清代(1644-1911)的官方记录也证明,钓鱼岛在1895年之前为中国领土。清代册封使录将这些岛屿位于“中外之界”的范围之内。历代的台湾地方志更明确记载:“山后大洋北,钓鱼台港深可泊大船十艘,”属台湾噶玛兰厅管辖。
获知真相的权利是每一个民主国家的基石。日本民众有权知道故事的另一面。毕竟,导致今日最大危机的,是假借国家利益为名,煽动公众情绪的政客们,而不是这些岛屿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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