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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修改“外雇法” 建议外地雇员离职半年内只能从事同一工种

钟通

2012年10月17日16:27    来源:《深圳特区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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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10月17日讯 澳门行政会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该会已完成讨论修改“《聘用外地雇员法》法律草案”,政府将向立法会提案修订外雇法,建议被合理解雇的外地雇员6个月内只能从事同一职务工作。
社会一直有意见认为有部分外佣“搏炒”,转到澳门其他行业任职。政府在修订外雇法中建议,即使雇主聘用外雇的许可被废止、雇佣双方协议终止合约、雇主单方终止合同,又或者是外雇以合理理由解除合同,外雇在离职后6个月内亦只能从事同一职务的工作。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称,特区政府修法原意是根据国际公约和法律规定,更好管理外地雇员体系,保障就业市场稳定发展,并考虑了外雇团体的意见。
他指出就业政策纲要法清楚表明,外地雇员为补充本地劳动力不足,外雇来澳时已清晰从事的职务内容,因此法律草案建议如外雇离职后6个月内只能从事同一职务的工作,符合外雇的意愿,无损权益。(钟通)
(责任编辑:刘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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