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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公示期满 遭社会舆论狙击或难过终审

2012年10月19日1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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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国酒茅台”通过了国家商标局初审。如今,3个月的公示期将至,意味着“国酒风波”即将盖棺定论。资料图

中新网10月19日电(财经频道 秦辰)7月20日,“国酒茅台”通过了国家商标局初审。如今,3个月的公示期将至,意味着“国酒风波”即将盖棺定论。这一遭到业内强烈反对的商标申请是否会通过最终审核?从此前各方的种种表态来看,如果不存在“暗箱操作”,“国酒茅台”几无突围可能。

企业:茅台被指“四年三检不合格” 回应称“别有用心恶意诋毁”

15日,中国经济网在《茅台产品四年三检不合格 被指真给国酒跌面儿》一文中称,近日,南京工商局在食品抽检中发现贵州茅台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不规范等问题,认定为“不合格”。事实上在近四年的时间里,茅台的特制酒、迎宾酒等三次被质监部门认定质量不合格。

时值“国酒茅台”商标公示期大限将近之日,文章一经刊发立刻引发广泛转载。不少媒体纷纷指出,在这一关键时刻陷入产品质量门,或将打磨“国酒茅台”本就渺茫的注册希望。

16日,针对这一事件,贵州茅台集团紧急发表《茅台集团关于 “三检不合格”的郑重声明》,文中怒斥:“有人迅速在网上冠以《茅台产品四年三检不合格》的骇人标题发文跟进,混淆概念,恶意传播,误导民众。” 茅台方面称其所有产品均经过有关部门检测达到或超过国标后方能出厂,“从未发现产品内在质量出现问题”。茅台集团在声明的最后特别强调:“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有关部门对我公司产品进行客观、善意、建设性的监督与批评,但对于别有用心的恶意诋毁,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有分析指出,此前社会舆论对“国酒”的抨击尚未完全平息,此时再现风波,无论茅台集团是否“无辜”,都将对商标注册产生不利影响。

行业:酒企纷纷表示强烈反对 异议申请已超过20份

“国酒茅台”所产生的影响之大,恐怕茅台方面也始料未及。在事件初始阶段,酒企中第一个作出激烈反应的汾酒集团就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茅台的这一行为将对白酒行业造成不可预估的负面效应,并直言“如果这里面有暗箱操作的话,就更不应该了”。

泸州老窖也向媒体公开表示:“要论‘国酒’,有400多年窖龄的泸州老窖更有历史沉淀和申请的资本。”

自“国酒茅台”事件曝出以后,包括汾酒、五粮液、泸州老窖、剑南春等国内知名酒企纷纷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据不完全统计,仅截至9月底,提出相关异议申请的数量就已经超过20宗,其中包括酒业公司、自然人、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不同申请主体。

舆论:律师学者加入反对阵营 “国酒茅台”或难过终审

3个月公示期,让社会舆论对这一争议的讨论也持续了3个月。以最初酒业专家一致炮轰为开始,茅台能不能申请“国酒”的争论已逐渐扩散到学术、法律乃至知识产权届。

据媒体报道称,10月14日,北京、上海、广州、辽宁等地近10位律师与多位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在北京召开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法律服务活动案件研讨会。其中特别就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是否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获得注册是否具有危害性等问题进行学术研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李顺德表示,茅台注册国酒商标不符合商标法制定标准,国家工商总局针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注册应该不予审批。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冯晓青主任则认为,“国酒”两字应属于白酒行业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公有领域资源,企业不应当将商标注册作为垄断公共资源的手段,更不应通过商标注册行为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后果。

事实上,来自法律界的声音可能比学术界更早一些。早在8月初,中新网财经频道就收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发来的邮件。邮件显示,该律师事务所已分四次,以商标异议申请人的身份向国家商标局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该商标异议申请。该律师事务所表示,此举的目的在于:“从公益角度考虑,为推动国家商标法律制度的完善,维护商标秩序。”

社会舆论一边倒的反对“国酒茅台”注册商标的呼声,也使人不得不问:“国酒茅台”还能否获得注册?对此,资深业内人士、白酒行业营销专家肖竹青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就直言,“国酒茅台”商标通过终审的可能性有30%,“如果没有暗箱操作的话,那它通过的可能性为0%”。

全国糖酒交易会办公室主任古平在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也表示,是否真的能够做到中国最好的酒与中国人最喜欢的酒,最有发言权的是消费者,而不是国家商标局。“当消费者认为你是最好的酒,你是一个最受欢迎的酒的时候,其实有没有注册商标也是无所谓的,重要的是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和地位。茅台如果能够做到人民心目中的国酒,意义远大于去申请一个国酒的商标。”古平说。

(责任编辑: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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