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收藏首页|简体繁体

 

 

男子为与妻离婚带小三出庭作证 法官驳回其诉求

2012年10月19日09:29    来源:海外网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间
  • 分享
  • 推荐
  • 字号

事发赣州法官发现原告与“证人”的不正当关系后驳回离婚请求

为了将结发妻子踢开,竟然请来情人出庭作证。这是目前发生在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的一出闹剧。法官发现原告与“证人”的不正当关系后,驳回原告离婚的请求。

李某和丁某结婚5年多,育有一儿一女,生活虽然清贫,但夫妻相敬如宾,日子过得也还和美。2010年,李某开始做起了服装生意,靠着自己的勤劳,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与此同时也认识了同做服装生意的黄某。黄某比李某小几岁,还未结婚,两人接触几次后,产生了感情。此后李某便经常夜不归宿,丁某有所察觉,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吵,后来,李某就干脆向丁某摊牌,并提出离婚。丁某为了两个未成年的小孩,不愿意同李某离婚,并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挽回丈夫的心。见丁某不同意协议离婚,李某便诉至法庭请求离婚。

在法庭上,李某为了证明与丁某感情破裂,竟申请让自己的情人黄某出庭作证,证明自己与黄某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与丁某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得知李某与黄某的特殊关系后,认为李某和丁某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互相忠诚,彼此尊重。李某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外有“第三者”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的行为,不仅是对配偶感情的巨大伤害,也违背了夫妻履行忠实义务的规定。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谢秋霞 刘海俊 记者徐明)

来源:大江网

(责任编辑:夏丽娟)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
  • 推荐
  • 字号
手机读报,精彩随身,移动用户发送到RMRB到10658000,订阅人民日报手机报。
浏览过此新闻的网友还阅读了以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