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收藏首页|简体繁体

 

 

我国公民因私出国怎样办理兑换外汇手续

2012年10月22日14:12    来源:海外网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间
  • 分享
  • 推荐
  • 字号

居民因私出境、探亲、旅游,都可以到中国银行兑换规定数量的外汇。换汇的手续是:

(1)要向银行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的证明文件。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区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

(2)要向银行提供已办妥前往国家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两张出境卡)。自费留学人员还需要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3)前往港澳需提供港澳通行证或往来港澳通行证;

(4)出境定居者同时还须提供前往国家或地区居住证(即定居签证),定居签证复印件要交银行留存;

(5)出境朝觐人员要提供省级宗教事物管理局的文件;

凡是通过旅行社组团出境的旅游居民(护照备注栏内盖有“仅限一次旅游出入境有效章” )由旅行社集体办理兑换外汇手续。自行出境旅游的居民,可向中国银行直接办理换汇。

有一些居民因特殊需要想换外汇,须向银行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居民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需提供有关学术组织的证明文件及居民单位汇出的外汇证明;

(2)居民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做学术报告、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居民应提供邀请函电、工作单位证明及出境文件。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责任编辑:朱晔)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
  • 推荐
  • 字号
手机读报,精彩随身,移动用户发送到RMRB到10658000,订阅人民日报手机报。
浏览过此新闻的网友还阅读了以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