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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协常委就反对平坟一事写忏悔:给领导添了乱【3】

2012年12月19日08:58    来源:新京报        字号:
摘要: 昨日14时许,新浪微博认证为“政协河南省常委、民革河南省委委员”的网友赵克罗发布一封“忏悔书”,称前两天得知,自己下一届“省政协委员及常委的提名被拿掉”,“因为在南阳平坟事件中,给领导添了乱”。他就此发微博“忏悔”自己的错误,并“再次向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们道歉,向南阳市委市政府领导们道歉。”

  ■ 专家说法

  微博批评政府是委员正当手段

  1995年1月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此规定提到,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据新华社报道,河南省政协时任主席范钦臣在2005年省政协九届十一次常委会上就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发表专题讲话强调了这一规定,并强调“要保护委员监督的权利,对因履行职责而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政协委员,政协组织有责任予以保护。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批评,各级政协要积极督办催办,保证务必有答复、有结果”。

  昨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告诉新京报,赵克罗在微博上发帖对南阳平坟提出异议、对政府提出批评是政协委员行使民主监督的正当手段。可以归为前述规定中的“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老师、法学博士朱巍说,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享有表达自由权和批评监督权。因此,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政协委员,在微博等公共平台发表意见都是合理合法的。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孔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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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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