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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评2012反腐倡廉十大事件:薄熙来排第4【3】

2012年12月20日09: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关庆丰    字号:
摘要: 继去年底我国首部反腐倡廉蓝皮书发布后,昨天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部反腐倡廉蓝皮书——《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2》发布。蓝皮书称,调查显示,近六成民众对今后5至10年中国反腐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信心。报告同时称,不少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监督难、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领导干部与不法企业主之间的巨额利益输送问题感到忧虑,需尽快从体制机制上加以有效规制。

反腐·对话

对小的腐败

也要零容忍

记者:今年报告最重要的结论是什么?

李秋芳:要有效地规制权力——这始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这一年研究得出的结论,同时更是反腐永恒的主题。

记者:最近有反腐专家提出,为了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制,如果官员部分退赃可有条件赦免,您如何看待这个观点?

李秋芳:关于官员财产的问题,应该受到关注。但不能用一个完全含糊的概念,来笼统地谈对财产彻底公开和完全申报。比如说国外,官员财产申报的主体各国有所不同,有的是全体官员,有的是部分官员,像法国才有6000人申报。此外,财产申报的内涵也不一样,像美国就不申报银行存款。申报后的公开度也不一样,有的国家上网全部公布,有的向上司报告即可。

至于不干净的财产怎么处置,像香港当年曾搞过一个新法规出台实施之日,对此前出现的轻微问题有特赦。但也有三个不赦:严重的问题不赦,正在查办的案件不赦,逃跑的不赦。用“赦免”这个词不是特别准确,我们过去常用的词叫“坦白从宽”,但还是要依纪依法处理。对于不干净的财产如何处理,地方已经在进行探索。有些省正在建立廉政账户,官员收到的不当财产,转到那个账户去,纪委也在收,本来就有这项制度。处理不当财产有很多种途径。

记者:有声音呼吁,官员财产申报制应该纳入《反腐败法》。

李秋芳:对于这个问题,干部群众一直有这样的建议,我想这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报告里也说到了部分人对腐败有麻木心。有人觉得,官员只要为老百姓做事,贪点也可以。您怎么看这种心态?

李秋芳:老百姓对腐败有宽容心,这本身是一个消极的态度,我们终归要建立一个对腐败零容忍的文化。社会要建构廉洁文化,对小的腐败也要零容忍,小腐即惩,小错即纠,就会慢慢赢得社会的清廉环境。

■本版文/本报记者 关庆丰

实习记者 李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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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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