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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跑车撞人案车主照片公布 下巴额头身上无伤痕

来源:《广州日报》  2012年05月30日14:31

深圳“5·26”跑车撞人案昨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指纹DNA证据今公布

深圳“5·26”跑车撞人案昨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指纹DNA证据今公布

昨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就“5·26”跑车撞人案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公布最新获取的一些证据资料。除了公布最新的侯某某当晚驾车的视频外,车主许某辉的资料也首度公开。警方出示了许某辉在26日和29日的照片,照片显示其额头、下巴和胸部并无伤痕。

深圳市交警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徐炜表示,现有证据证实该案件不存在顶包,下一步会动用一切侦查技术手段,查出事实真相。另外,福田交警大队将设立视频调取室,市民申请后即可调阅查看完整的视频原始版本。

昨日下午,深圳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侯某某及三位同车女子在酒吧电梯、酒吧前小广场、四人上车的视频。

公布侯某某5份新视频

第一份视频为一行人准备离开酒吧进电梯,时间为5月26日2:53:06,位置为6号电梯,视频中可见身穿红色花格衬衫的侯某某和两位同车女子一同进入电梯,准备从酒吧离开。

第二份视频的时间为2:53,位置是酒吧的洗手间前,视频显示一位穿斜吊带短衫的女性,进入洗手间的图像。

第三、四份视频拍摄的位置均是酒吧前的小广场,角度略有不同,视频显示的时间为2:56,视频中可见侯某某带三位女性从酒吧下来,到小广场,等候了片刻。其中一份视频非常清楚地显示着穿花格衬衫、人字拖鞋的侯某某,挽一位正在打电话的女孩子的胳膊。

第五份视频显示的时间为3:01,位置是民田路的西岗亭出口。侯某某按了一下遥控器,红色闪灯,几人陆续上车,开启车灯,3:06:33,红色跑车离开。

除了肇事司机侯某某视频照片外,昨日交警也将车主许某辉的资料首度向媒体公开。

据交警介绍,尽管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车主许某辉认为其不是涉事人员,不愿意站出来作证。交警出示了许某辉的包括身份证、行驶证证件的照片及其本人正面、侧面、下巴、背部等位置的照片,照片显示其身上均无相关伤痕,交警称,该批照片为当天下午所拍。

车主当晚活动视频公布

随后,警方还公布了案发当天许某辉的住处布吉某花园的视频监控。第一份视频显示的是许某辉住处电梯的情况,据警方介绍,该电梯没人时灯不亮,所以视频是黑色的,警方从5月26日3:01起不间断起拍,4:23,视频中许某辉进电梯,离开其所居住的花园,背一个单肩挎包,手里还拎着一个文件包。

警方透露,据许某辉称,事发当天他离开家想赶往汕头,但走到机荷高速时又掉头回来,对该情况警方也已经派人前往核实。

徐炜表示,此前为了方便向媒体展示,所以对视频内容进行了截取编辑。所有视频没有经过任何恶意加工,也没有篡改其内容。

徐炜称,车上的指纹、DNA等证据的提取,警方在案件发生时就已经在同步做了,目前已经提取到肇事司机和车辆上的血液,也委托了技术部门去鉴定,指纹、血液DNA最迟30日公布结果。

(责任编辑:俊驰、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