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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 咋算加班费

2012年09月21日11:16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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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秋国庆长假恰好对半分成两部分,前四天是国定假日,如果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必须按照日均工资三倍计发加班费;后四天属于一般假期,可以安排补休,也可以按照两倍日均工资计发加班费。但要提醒的是,根据现行劳动法,职工加班一般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对此,网友在微博晒出了公式,让大家算算假期加班可以赚多少钱。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如果你的工资为2000元,你中秋和国庆的七天都在加班,那你的加班费为:2000÷21.75天×300%×4(法定节假日4天)+2000÷21.75天×200%×4(公休和调休公休日)=1104元+736=1840元

南方日报记者 钟健

(责任编辑: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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