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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不想找父母要钱去商场偷ipad 构成盗窃罪

2012年09月25日10:04    来源:《重庆晚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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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4日凌晨2时,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万达广场保安李先生和同事巡逻时,发现一个形迹可疑的人,通过监控比对证实,该男子就是上个月行窃万达广场苹果4S店的嫌疑人。两个保安立即抓住此人,并移交南坪派出所。

行窃男子叫彭宇,20岁,上海某重点大学大一学生,为他把风的男子叫薛龙,20岁,重庆某重点大学大一学生。今年5月6日,两人在南坪万达广场苹果4S店盗得苹果ipad1一部、苹果ipod touch 4一部,以及现金5000元左右,共价值7711元。6月20日,薛龙主动投案自首。

据彭宇供述,今年4月,他被查出患神经衰弱,一直在家休养。父亲在外地做生意,母亲在长寿区上班,平时他独自在家:“父母每月给我2000元生活费,我曾到商场卖衣服,被妈知道后,不让我干了,工资也没拿到。因为不想找父母要钱,所以才想到去偷东西,没想到这是犯罪。”

彭宇被捕后,其家人赔偿了被盗的苹果4S店7000元。检察官称,彭宇、薛龙两人已构成盗窃罪,基于两人是在校大学学生,主观恶性较小,根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决定对两人作微罪不诉处理,给他们重返大学校园的机会。

彭宇告诉检察官:“我深感后悔,以后坚决不再做这些事了。希望有机会继续完成学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涉案人员为化名)

(责任编辑: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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