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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伤害频发政府难包揽 业界吁商业保险介入

2012年09月26日17:11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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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伤害频发政府包揽力不从心

  业界呼吁加速推动商业保险走入体育界

  前不久的伦敦奥运会上,刘翔摔伤了,被送进医院;羽毛球女单铜牌争夺战中,汪鑫不慎滑倒、伤及左膝,只得退出比赛……运动员伤病之情历历在目。

  记者从达信(中国)保险经纪有限公司9月25日举办的座谈会上了解到,我国目前有专业运动员3万人,今年上半年有480人发生不同程度的伤害,每年有三四个人会在运动场上猝死或完全失去生活能力,但是,在所有的救济手段中,在一些国家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商业保险,在我国却是一片空白。为运动员患伤病能及时得到医治解除其后顾之忧,也为中国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亟需有关部门有所作为,亟需商业保险给力。

  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周旺成主任介绍,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曾经尝试过对运动员伤害进行商业保险,并找到两家保险公司,但是实践的效果却不理想。主要问题是保险公司理赔不到位、效率低、条款设计不合理致理赔难,运动员投保积极性不高。因此尝试了两年,商业保险就完全退出了运动员保险领域。

  目前,针对运动员伤害的救济手段,所采用的是运动员互助保险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管理补偿资金。补偿资金由运动员缴纳和财政拨款两部分组成。运动员缴纳的数额不足总资金的三分之一,其余的资金由运动员所在单位通过财政拨款缴纳。这笔财政拨款每年约有400万元。将运动员所遭受的伤害风险分为11个等级,运动员猝死属于一级,管理中心付20万元,除死亡之外,到底属于哪一级,都要组织医疗等多方面专家会商确定,最小的是十一级,运动员会得到1000元补助。除此之外,运动员作为事业单位人员,享有社保和医保。

  周旺成说,这种模式有很多弊端。最大的问题是政府包揽一切,仅专门确定伤害级别一项,就耗费大量人力,也给事业单位带来资金压力,而且不利于培养运动员的商业保险意识,认为出了事有国家管,但是,补偿资金毕竟是有限的,难以满足运动员对伤害治疗休养的需要。

  相比国内现有模式的不足,国外运动员伤害治疗休养却是由商业保险来担当重任的。据达信(北京)保险经纪公司助理副总裁杨威介绍,许多国家专门有运动员伤害保险产品。国外很多俱乐部会与明星运动员或未来明星运动员签订合同,为其购买伤残保险,有的运动员的伤害、薪酬等等,俱乐部完全担保,有的运动员是部分担保或无担保。俱乐部为运动员买的伤害保险也是各种各样,有临时全残保险,有生命保险,或者是意外身故保险,根据具体情形有不同保险,这些保险专门是适用于运动员的。比如投保临时性全残,在运动员受伤或者遭受疾病的特殊时期,保险公司要按月支付医疗费用,保障意外伤害引起的紧急医疗费用,保障私人医疗护理费等。例如,最近俄罗斯大陆冰球联盟的冠军球队在飞机失事事故中有43人不幸身亡,整只球队发生意外身故风险,保险公司就付出了巨额赔偿金。

  杨威说,商业保险发挥的作用远不只是运动员伤害。比如国外有的保险公司设计了专门针对俱乐部收益的保险产品,如专门针对教练的、专门针对运动员转会费的等,而且国外企业也常把对运动员的赞助交由保险公司办理。对运动员、对企业、对保险公司都有好处。他坦言,中国目前在运动员保险方面与国外相比有很大差距。

  有专家建议,我国目前最急需的是,保险公司要设计出专门针对运动员伤害的商业保险产品。为此,保险管理部门、保险公司以及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应积极推动,使商业保险早日走进体育界,使运动员伤害治疗休养摆脱基本由国家负担的局面。(记者 周芬棉)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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