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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於澤:投入巨資的“前期准備”如何叫停

2012年10月31日11:15    來源:《中國青年報》    楊於澤    字號:

因於市民的反對,浙江寧波市決定,鎮海煉化擴建一體化項目前期工作停止推進,再做科學論証,保証堅決不上PX項目。但在此之前,項目拆遷安置早就動手了,政府已經砸下64億元,推動相關“前期准備”。現在“前期工作停止推進”不打緊,前期投入的64億元巨資可就有點玄了。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項目環評必須通過,項目規劃才能獲得批准,然后才能開工建設。而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環評報告草案在送審前必須“舉行論証會、聽証會,或者採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的意見”。雖然法律並沒有賦予公眾一票否決的權利,但政治現實已經表明,公眾意見相當關鍵。如果工作做不通,項目就泡湯了。前期投入64億元,豈不是打了水漂?

就在幾天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宣布重啟核電站審批,但明確“十二五”期間不在內地安排核電建設。湖北有咸寧、鬆滋兩個核電站“籌建待批”,另有浠水核電站正在“籌劃”,3座核電站前期已經投入近百億元,但隨著國家政策明確,這些項目成了“爛尾樓”。據說,全國有25個類似“籌建待批”核電項目,積壓與閑置的資金與資源之巨可想而知。

項目沒拿到政府“准生証”,意味著巨大的法律與政治風險,這些風險又等於巨大的經濟風險,也就是說,前期投入很有可能扔進水裡沒響聲。在這種情況下,國外投資者絕對不會貿然投入所謂“前期工作”,情緒一沖動就花錢移民遷拆、平地建房,招員工,買機器。我們很難想像,美國西屋、法國阿爾斯通會拎著用麻袋裝的美元,來參與中國各地核電站的“前期工作”。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那一定是跨國公司的高管們集體中邪了。

在很多地方與很多領域,在政府批准前投資“前期工作”,已經是一種抓機遇、搶時間、縮工期的基本工作思路與方法。如果是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它叫“前期准備”或“前期工作”﹔如果是民營資本投資,它叫“先建后批”或“邊建邊辦手續”。

為什麼要這麼干?政府中意的項目,同級審批自然不在話下,就是要上級職能部門審批,也總有辦法搞掂。況且很多“前期准備”本來就是上級授意,比如所有“籌建待批”的核電站都有國家發改委的所謂“路條”,即“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即使用地違規或者環評通不過,幾億幾十億資金已經先期投下去了,上級不批也得批,所謂“前期准備”就是拉審批下水。

這是一種典型的人治表現,它使法律、必要的行政審批都形同虛設,反正生米煮成熟飯。但什邡鉬銅、鎮海PX等項目下馬,昭示著一種新的政治現實的到來。政府可以包批,現在民意卻呈現出巨大不確定性,這是政治風險。像核電站這樣的東西,環顧世界,現在技術可靠性風險和民意反核風險都在加大,中國不可能例外。

看來,不能再放任“前期准備”,拿人民的血汗錢打水漂了,必須對其政治與經濟風險進行控制。所有“先建后批”實際上都是違法的,控制“前期准備”的風險,最優辦法就是停止違法。各種“前期准備”要停止,各種發改委式“路條”要廢止,對於造成項目“爛尾樓”的責任機關、責任人應當進行問責。有人會說,當初是領導集體或上級研究拍板的。難道集體拍板、上級拍板就不用承擔責任了嗎?

(原標題:投入巨資的“前期准備”如何叫停)

(責任編輯:張岩、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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